2006年,全省公安装备部门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本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装备建设,省公安厅安排4000万元专项经费先后采购了一批警用装备配发给基层公安机关使用,其中购置了 118辆警用小汽车、40辆捷达小轿车、21辆依维柯囚车、168辆警用摩托车以及总值600万元的民警个人防护装备、200万元的刑事技术装备全部配发到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公安机关。购置了 295台计算机、786套对讲机和124套车载电台配发给受强台风袭击较严重的韶关、清远等12市基层公安机关,对受灾地区的公安机关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公安机关在装备建设、后勤保障方面对基层单位也相应作出倾斜。
为配合本省公安特警队的组建,省公安厅安排了68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补助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安特警队装备建设。 4月24至25日,举办了“广东公安特种警用装备展示演示会”,展示了特种警用车辆、民警个人防护装备、反恐装备、武器警械、安检防爆装备等五大类200多种特种警用装备参加展示演示,为基层公安机关了解掌握特种警用装备情况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2006年省公安厅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我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管理。至6月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着装民警已全部换发夏执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