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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法制(2006年)
2007-09-30 08:25:59

     2006年,全省公安法制部门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基工程建设和排头兵实践活动,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推进法制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进一步做好劳动教养审批制度改革、案件审核把关、复议应诉、国家赔偿等工作,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和服务,有效提高了我省公安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省法制部门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执法制度建设,制定了多项执法指引,为基层执法提供服务,促进执法规范。7月4日,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并于9月1日起施行。

    ——积极开展执法质量服务队活动。全省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共抽调591名民警组成273支执法服务队,分三批组进驻“三所三队”开展执法服务工作,与基层一线民警同吃、同住、同执法、同提高,既锻炼了法制民警,也有效解决了基层大量执法问题,推动了具体执法环节和执法制度的完善,促进了基层民警执法观念的转变,提高了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对2004、2005连续两年考评优秀的13个县级公安机关予以表彰,召集2005年考评不达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并颁发了考评不达标单位牌匾。改革考评标准和方案,组织对全省197个县级公安机关进行考评,进一步促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提高。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2006年,全省公安机关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3444起,办结2900起,其中复议维持原裁决2277宗,撤销45宗,变更11宗,申请人撤回申请667宗,限期履行1宗。共参加公安行政诉讼222宗,其中法院已作出判决173宗(维持199宗,撤销6宗,变更1宗,原告撤诉27宗)。受理国家赔偿申请25宗,办理国家赔偿金额75.82万元。

    ——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素质。与厅治安局共同组织广东代表队参加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并荣获第一名。举办《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培训班,为各地培训师资力量230多人。各地法制部门分别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公安法制工作效能。对公安法制部门警务规范化汇编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制定了《广东省公安法制部门警务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编写了《广东省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执法工作指引》并印发全省法制民警学习使用。广东公安法制信息系统得到改造完善,有力加强了执法监督效能。厅法制处网页进行改版升级,新设了“网传文件”、“法制在线”、“法制大讲堂”等20多个栏目,丰富了网站的信息量,促进了各级公安机关之间的执法信息交流,受到基层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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