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森林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的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6年1-6月份,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案件3516起,比去年同期下降8.9%;查处各类森林案件3358起,破案率94.2%,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5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82%),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105起;处理各类违法嫌疑人员4184名,其中逮捕85名;收缴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7564只(头),收缴非法木材15650.5立方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629.6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全省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