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反恐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未雨绸缪,多措并举,积极防范,发挥整体优势,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犯罪。
——反恐怖工作协调机制、专门机构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省反恐合作成员部门从25个增加到34个,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成立了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在十个反恐怖工作重点市建立反恐处或大队、科,配备专职人员。积极推进省和十个反恐重点市组建武警突击、公安特警、消防特勤、防核生化、医疗救护、专业检测、工程抢险、应急通信等8支反恐应急专业分队。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类反恐预案,多层次组织反恐实战演练。省及广州、深圳市顺利完成了国家“长城3号”反恐演练的筹备及观摩工作。
——强化反恐怖情报信息和各项反恐基础工作。制定反恐怖情报信息的工作规定,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涉恐案件的侦察和对重点人员的监控。确定一批重点目标和部位,落实防范责任和措施,及时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势力在我省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恐基础数据库和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提高反恐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深入开展以防范恐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反恐意识和在紧急情况下避险自救能力。
——建立完善粤港澳三地反恐交流与协作机制。通过完善三地反恐部门多层面的工作会晤制度,建立热线电话和电邮专线,加强反恐情报信息交流,举行边境口岸交控联合演练和反恐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三地协同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