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警备督察部门深化化务督察规范化建设,加强督察队伍身身建设,创新督察工作方式方法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突出督察重点,开展现场督察,较好地发挥了督促查纠、预警防范、维权保障等职能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周部长“推动工作落实,加强督察是一灵招”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大接访”、“禁赌|”、打击“两抢一盗”、“命案侦破”和“粤鹰行动”等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加大对执法执勤、窗口单位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和民警遵守“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纪律制度情况的明察暗访,加强预警防范,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年共组织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9338次,发现纠正各类问题23524件,受理核查检举控告4697件,向有关公安机关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议1660条,发出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212份,对79名违纪违法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对48名违纪违法民警实施禁闭,移送纪检监察、政工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违法违纪民警45名。
——突出警务保障职能部门,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积极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和民警执法权益。一年来,共督促查处侵犯民警执法权益的违法行为1282起,追究刑事责任311人、行政处罚467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经济赔偿28人、赔礼道歉141人,其他处理179人。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推广中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的经验做法,组织拍摄10部警务规范化教学示范录像片,加强督察队伍正规化建设;通过编辑《广东警务督察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参加全国督察理论征文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和交流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