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不断深化训练改革,各项训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紧密结合民警准入制度,全面实话首任和上岗必训,对各地训练计划和课程安排实行备案审查,切实落实全省统一的教考分离制度。各地初任训练公共训练科目考试,一律由省厅统一命题、制卷、派员监考、阅卷并公布成绩。凡初任训练公共课考试不合格的,必须加参加省厅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任职和授予警衔,由所在市局安排复训。全年全省共训练新警5556名。
——严格落实警衔晋升必训,巩固完善“逢升必训、不训不升”制度。一是每半年印发全省中级训练计划,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二是大力推行兼职教官制度。采取单位推荐、组织试讲、公开选拔等方式首次选聘中级警衔晋升训练兼职教官,初步建成省、市、县三级兼职教官人才库,聘任兼职教官852名。三是切实落实“谁培训、谁负责”制度。拔出专款390万元,解决民警参加中级训练费用问题。四是加强教材建设,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教材》进行修订,并根据公安部的布置开展警务指挥教材编写工作。五是加强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培训力度,根据新暑期公安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指挥鼾能力的培养。年内共举办市、县公安局长、副局长培训班5期,培训275人。六是巩固粤港警务合作交流机制,继续实施“双向观摩交流学习计划”,互派警员到对方一线部门跟班学习,成功举办香港警官培训班2期,培训港方警务人员48人。七是加强训练设施建设,重点加大经济欠发达地区训练基地建设力度,通过争取拨款、支援教师等多种方式推动当地训练工作的开展。
——认真落实基层一线每年15天的实战训练。主要抓好三个重点;一是进一步强化战术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二是把警务技能战术训练与规范执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三是在活学活用、举一反三上下功夫。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开展以警务技能战术练兵为主要内容的实战训练,共训练民警87093人。
——年内,全省公安机关共培训民警11.3万人,其中中级警衔晋升培训班23期,培训民警6226人。选调52人参加了公安部警督晋升警监警衔训练班,组织省厅副处长以上领导干部、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及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共1730人进行法律知识水平摸底考试,及格率达99.78%。此外,还举办第六次公安管理专业本科论文答辩,协助公安部属院校在我省招收了211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