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政务公开->工作年报->2004年工作年报
公安法制(2004年)
2006-11-30 11:06:30

    2004年,全省公安法制部门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深化警备规范化建设,推进和完善以执法质量考评为主要内容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做好案件审核把关、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劳动老头审批工作,促进我省公安整体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各项措施,进一步明确奖惩制度。对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以及连续两年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的单位和领导分别给予记功和物质奖励;对执法质量考评不达标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对不达标单位发给黄牌警告;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奖惩规定》,将人事任免、岗位轮换、记功评优、物质奖励等奖惩措施制度制化。2004年度省厅组织的执法质量考评中,全省199个县级公安机关《含东莞、中山市局下属分局),其中23个单位被评为优秀,3个单位不达标,其他173个单位为达标。

    ——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关于打击互联网上淫秽色情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等执法指导意见,下发《广东省公安厅解决执法突出问题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确定20个方面的主要执法制度建设计划。

    ——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法制警备规范化深化提高。2004年,广东公安法制信息系统在惠州市、中山市、佛山市南海区公安机关试点应用,在东莞市局各办案部门(含边防、消防、交警)和下属分局全面推开,实现执法监督的实时化、动态化、全程化,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发挥案件审核职能,促进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立、抓、关、审、罚、放”六关,2004年共审核刑事案件21万多宗,行政案件近33万宗,收容教育2800人,强制戒毒6.8万人。

    ——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出庭应诉案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依法行政。2004年,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386起,办结1294宗,其中复议维护原裁决848宗,撤销81宗,变更12宗,申请人撤回申请352宗,限期履行1宗,判决履行职责2宗,原告撤诉192宗,其中法院已作出判决172宗(维持139宗,撤销7宗,变更21宗,判决履行职责2宗,原告撤诉21宗)。此外,各级法制部门还依法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全年共受理办结国家赔偿案件26起,涉及赔偿金额64.9308万元,其中行政赔偿6起,支付赔偿60.904万元,刑事赔偿20起,支付赔偿金3.9732万元。

 
 
  相关链接
· 公安法制(2004年) 2006-11-30 11:06:30
· 公安法制(2004年) 2006-11-30 11:06:30
· 肇庆端州警方积极贯彻“公安八条” 2005-07-08 08:52: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2004-09-08 09:42:12
广州
东莞
中山
茂名
汕头
梅州 汕尾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出入境
>>请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请选择查询部门所在地区
请输入查询部门关键字
   
联系方法 | 交通指引 | 网站背景 | 版权声明 | 网址域名 | 浏览建议 | 网站地图 | 隐私保护 | 法律责任 | 网站致谢

CopyRight©1999-2006.GDPSD All Right Reserved 广东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13198号


  主办:广东省公安厅

  维护:宣传处网站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