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广州海运公安局服从和服务于海运经济的发展,围绕船舶运输安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各项保卫工作,有效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稳定,保障了船舶运输安全。
——着力抓好以船舶反恐为主要内容的出国船舶保卫工作。建立完善国际航线运输船舶“两反两防”(防恐怖、反劫船、防海盗、防偷渡)工作机制,制定《预防、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预案》,针对海上恐怖犯罪活动现状及防范对策、船舶上疑似爆炸物品处置等问题进行专门演练。
——加强治安管理。根据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水上客运治安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客轮乘警队的领导,强化运载车辆的消防安全检查,维护客运秩序。利用客轮每月进行的消防救生演习,有针对性地开展旅客安全转移、紧急疏散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演练,进一步提高乘警的应变能力和客运船舶治安管理水平。针对辖区治安形势的新动态,与地方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建立了治安联防组,加强了厂区、校区、码头、水面和民工的管理,确保良好的治安环境。
——扎实做好船舶消防监督工作。围绕落实公安部73号令,开展了修船明火作业管理和港航系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治理。实现了“不发生重、特大火灾,明显减少火灾隐患”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
——抓住特点开展大练兵。在交通部公安局和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港航公安机关的特点,开展了以对嫌疑舟船查控、对船舶要害部位的控制与搜索、抓捕犯罪嫌疑人、旅客安全转移及紧急疏散、船舶火灾扑救搜索为重点的大练兵活动,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