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公安监管部门始终围绕监所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大练兵活动和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为契机,相继开展了“卫季防疫月”行动、“五防”百日安全行动以及教育整顿“双月”行动,在压事故、保安全、抓队伍、促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在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开展“卫生防疫月”行动,确保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实现了不出现非典和禽流感疫情、不出现大范围疫情蔓延。
——确定2004年为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安全管理年”,结合执法大检查情况,在全省监管场所开展教育整顿“双月”行动。通过上述一系列活动,全省监所管理秩序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为了加强对监管场所的检查和督导,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制度的落实,制定《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稽查公安监管场所暂行规定》,厅监管处成立了公安监管场所稽查队,专职对群众投诉、检举线索和执法存在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对监所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配合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全省公安监管场所共破获刑事案件1466宗,抓获犯罪嫌疑人517人,发现在逃人员136人。其中,扩破命案73宗,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
——按照厅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抓好惠州市和中山市公安监管场所规范化试点工作,在完善深化减刑、假释、保外就医、财务管理、对被监管人员的管理、监督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禁毒03”工程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底,全省强制戒毒所床位数达到35042张,比工程启动前增加了15060张,全省已立项需要增容扩建、新建或迁建的强制戒毒所49个,总建筑面积572948平方米,总设计床位41599张。
——全省各监管场所结合实施“金盾工程”,完善公安网络建设。全省已有125个看守所建立了所内局域网,占全省看守所总数的87%。并超额完成了公安部下达的在押人员信息录入任务,总成绩在全国名列第二。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全面开展监管民警大练兵活动。
——监管民警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省厅评选近年来工作成绩突出的32个单位和81名个人为全省公安监管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云浮市新兴县看守所李冠芬同志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在2004年的监所乖有评定工作中,我省有8个看守所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所,有18个看守所被省厅评定为二级所,有46个看守所被评为三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