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全省重点开展了“三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及学校、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共检查单位70多万个,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1万多处,停产停业1082家;各地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01处,初步建立了火灾患整改长效机制。全年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基本稳定。
——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在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上取得了明显效果。一是组织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督查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年重点单位没有发生大的火灾。二是通过制作消防安全教育系列公益广告,通过发放消防安全挂图,在新闻媒体创建消防专版(专栏),向社会开展消防站接待群众,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三是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有所发展。全省共新建专职消防队12个。四是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4605个社区有3747个完成消防建设工作;已编制城镇总体规划的中心镇(重点镇)全面启动消防规划编制工作,新增市政消火栓12968个。
——继续落实和推行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改革的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审验分离和会审等相关制度,确保便民利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首次在全省开展消防执法质量考评,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倒查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促进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和执法质量的提高。
——以政府为主导的抢险救援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全省消防部队共投入灭火救援战斗19915次,出动警力23万人次,出车42567台次,抢救遇险群众1305人,抢救财产价值3亿多元。先后成功补救和处置了肇庆“5•31”村民被困岩洞、珠海“6•30”化学危险品、汕头“7•16”货轮、广州“8•11”石化厂苯管道泄漏和梅州“8•28”矿难等重大火灾和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