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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深厦海关联手擒烟枭
2007-04-06 15:39:05

    ——走私香烟案值逾20亿元,20名犯罪嫌疑人在深圳中院受审

    近日,一个以卢某、林某、陈某等犯罪嫌疑人为首的香烟走私团伙,在2003年至2006年间在福建至广东沿海一带,大量走私案值高达20.8亿元的进口和国产香烟,最终被深圳、厦门两地海关捣毁。目前,20名主要嫌疑人在深圳中院接受审理。

    “意外”发家牵出走私大案

    2001年以前,居住在福建石狮市锦尚镇的卢某做海鲜生意,起早贪黑的他也挣不了几个钱,日子过得紧巴巴的。2001年后,卢某突然不做海鲜生意了,而是到海边替蔡万和香烟走私团伙卸货扛烟包。

    2002年蔡万和特大走私犯罪集团垮台后,当地靠走私喂养的香烟市场出现了一块“空地”,卢某敏感地嗅到了这一点,便雄心勃勃回到村里,以暴利为诱饵,以参股形式拉起了一支以家族成员为主的香烟走私队伍。不到一年时间,卢某就发达了,但狡猾的他并不对外张扬。

    不捕鱼,不养虾也不养鳖,没有任何谋生职业却十分富有的卢某立即引起了厦门海关缉私警察警觉。

    家族控制村民拉货“领工资”

    由于此案涉及到深圳关区,海关总署缉私局牵头成立专案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深圳海关缉私局、厦门海关缉私局成立代号为“5319”的专案组。

    专案组发现,卢氏家族有5兄弟,卢某在卢氏走私团伙中坐的是老大的位子,其哥哥等人都听其指挥。

    经过连夜蹲守,民警初步掌握了该团伙的走私规律:该走私团伙一般都是在晚上行动,他们通过大型机动船将香烟从菲律宾运到福建沿海,然后过驳到小铁壳船上,最后冲滩上岸。随后,团伙成员邱某挨家挨户以点名的方式组织村民到海边搬货,并马不停蹄将货运送到汕头、苏州等国内买家指定的地点销售。一单“生意”完成后,邱某便会拿着登记本给参与搬运的村民发放“工资”。

    摸查中,专案人员发现卢某与居住在深圳的广东惠来人林某来往甚密。林某曾经是蔡万和走私团伙的合作伙伴之一,蔡万和团伙被摧毁后,林某来到深圳。随着调查的深入,惠阳地区的陈某也进入专案组民警的视线。

    深夜抓捕一网打尽主犯

    在摸清了走私团伙的脉络和主要成员后,专案组便决定实施打击和抓捕行动,一张铺在深圳、厦门、汕头、苏州四地的大网悄然撒开。

    2006年1月初,专案组得知卢某、林某等团伙成员将在深圳聚集,海关总署缉私局立即在深圳、厦门、汕头、苏州四地部署警力,制定了抓捕收网方案。

    1月12日晚,卢某、林某、陈某等人纷纷前往深圳某高档娱乐场所,并不约而同进入了同一间套房。13日凌晨时分,人越聚越多。凌晨1点左右,正当卢某等人花天酒地时,缉私警察将其一网打尽。

    3年偷逃税款12.8亿元

    在确凿的证据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卢某等人最终交代了走私事实。为了牟取暴利,卢某、林某商定由林某负责在香港收购香烟并转运到菲律宾,卢某则负责将境外的香烟在福建石狮海域偷运进境,双方各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作为活动资金。后卢某召集其兄弟卢某典等人商议,每家出资400万元,其余资金在村民中集资,同时林某与蔡某合伙出资3500万元。

    经查,自2003年至2006年1月期间,该走私团伙在福建石狮和广东惠阳沿海共计走私各类香烟20多万箱,案值20.8亿元,偷逃税款12.8亿元。(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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