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暴利而不惜以身试法,干起贩卖毒品的勾当,案发后又在公安机关的缉捕下望风而逃,然而最终还是落入法网。近日,韶关市翁源县公安局缉毒大队根据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经布控和采取措施,将涉案的刘×军(男,35岁,本县人)抓捕归案继而刑事拘留。
5月31日该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在工作中获悉:曾因贩毒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刘×军已潜回家中。民警及时采取措施对刘×军进行布控,在确定刘×军外出已回到家中后,快速反应出击,于当日下午在其家中将刘×军抓获。经审讯,刘×军如实交代了其参与贩卖毒品海洛因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证实,去年8月份,刘×军曾三次到广州购买毒品海洛因共7克,带回翁源用红色油纸分成小包装(每包约0.1克)后,以每小包35元的价格卖给刘国林(男,39岁,另案处理)销售。去年9月份,刘国林落网后,刘×军闻风而逃并一直潜逃在外。(何兴斌 郭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