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韶关南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汕头市潮阳区城南成功解救一被拐骗幼童吴某康(男,2岁,南雄市珠玑镇人)。
6月2日,南雄市公安局珠玑派出所接珠玑镇黄某兰(女,24岁)报案称:2006年5月3日由南雄市珠玑镇嫁到汕头潮阳区的王某妹(女,44岁),以到潮阳还回代管的500元为诱饵将其母子二人骗到潮阳,王的家婆抱走其儿子吴某康。之后,黄某兰回到南雄家中把事情经过告诉其丈夫吴某金(男,36岁,南雄珠玑镇人),并和丈夫再到潮阳要回孩子未果。
接报后,南雄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案,迅速召开会议研究解救方案,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小组。6日清晨6时专案组民警和事主黄某兰前往潮阳并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展开调查。摸查到被拐骗幼童现在王某妹住潮阳区的小叔彭某家。7日中午11时许专案组民警同潮阳公安局民警到达彭某家,看到彭某和一小孩在家中,该小孩正是黄某兰的儿子吴某康。当专案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来由要把孩子领走的时候,彭某煽动不知情的群众数十人到其家门口进行围堵、阻拦,面对突发情况,专案组民警与当地公安机关民警沉着应变,耐心地对不知情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于7日中午12时30分成功解救出被拐骗35天的幼童吴某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邓文兴 陈红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