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10月17日,广西玉林市的甘某专程从广西玉林到肇庆高要市公安局活道派出所,送上一面写着“人民的好公安”的锦旗,并于10月21日寄来一封感谢信。信中写道:“活道派出所全体民警对我的同志对我的关爱和帮助,使我终身难忘,千言万语也说不完我对你所全体干警的感谢!”
原来,2004年10月16日19时许,一位年约二十多岁的妇女带着一名小孩,在活道派出所门口徘徊,正在值班的活道派出所指导员余礼国觉得奇怪,便走出来热情地问那位妇女:“请问,你有什么事?是不是来报案?”那个妇女犹豫了一下,没有出声。余礼国继续微笑着说:“你不用怕,这里是公安机关,我是人民警察,你有什么问题请讲出来,我们一定会尽力帮助你的。”那个妇女说:“我要回家,求求你们帮帮我。”指导员说:“你不要急,入里面坐吧,慢慢讲清楚。”余礼国把妇女带入值班室坐下,斟了一杯茶给她,接着问她:“你慢慢讲,是怎么回事?” 那个妇女眼圈一红,“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并将其人生中的一次不幸遭遇,从头到尾向活道派出所指导员讲述一遍。
四年前,她遭遇到不幸的一天
这名花季少女叫甘某丹,现年19岁,是广西玉林市兴业县沙塘镇人,原本她有一个幸福的家。她聪明伶俐,全家人都十分爱护她。四年前,原本花季的她,经历了人生一次永世难忘的浩劫,改变了她的一生,在她的心灵上留下了永久的创伤。
在2000年的某一天,当时只有15岁的她跟随父亲去广西南宁市做生意。在11月下旬的一天,灾难忽然降临,她父亲外出做生意,留下她独自一人在家,这时,同她父亲一条街做生意的一位叫黄某的妇女,忽然来到她家,神情“惊慌”,急急地对甘某丹说:“你父亲刚才在外地发生车祸,我带你去看看。”天真无邪的她听到消息后,信以为真,不来细想,就立即跟随黄某出去了。她跟黄某上了一辆客车,来到广东罗定市,正当她感到疑惑时,黄某给了她一支矿泉水,她喝了一口,过一会就感到迷迷糊糊。当她醒来时,发现自己已来到信宜的一个村庄。原来,黄某是一名拐子,把她买给一外叫黄某旺的男人。当她听到消息后,顿时感到目瞪口呆,眼前一黑,吓得昏了过去。
四年来,她度日如年,生下一个男孩
当她醒来,又哭又闹,拼命挣扎,但都无济于事,善良的“羔羊”又怎能抵挡得住凶恶“豺狼”的的蹂躏。
从此,她被黄某旺的家人像羔羊一样看管住,一管就是四年,她每天都以泪洗面。期间,她曾经试过五次逃跑,但换来的是一次比一次多的伤疤。一年后,她顺利生下一个男孩,她感到绝望了。三年后,黄某旺在她的说服下,决定一家人去南海打工。到南海后,她也被看管住,但他的家人认为她连孩子都生了,而且已经两岁多了,应该不会再逃跑了,所以对她的看管松懈了许多。她也装作安心住下的样子,骗取黄某旺的信任。她内心非常清楚,要成功逃离,只能智取,不能硬碰。她就干脆来一招假戏真做,装出十分顺从、安心地与黄某旺一起生活的样子,从而骗得了黄某旺的信任。
踩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背上儿子,连夜逃跑
机会终于来了,就在2004年10月15日晚上21时30分左右,乘黄某旺去了隔离屋看电视之机,她连行李也没带,只顾背上儿子,踩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迅速逃离了。为了怕黄某旺追上来,她根本不敢停留,见路就踩,连续踩了一夜一日的自行车,两百多公里的路,没有睡过,没有休息过,没有吃过东西,途经肇庆市活道镇时才觉得又累又饿,儿子饿得哭了好几回,但她身上只有不到两元钱,以前从未出过远门,连回广西的路也不知怎么走,她连问了好几个路人,她们都不知道去广西的路怎么走,她正感到徘徊无助时,最后问的那个路人就对她说:“你还是去活道派出所问问吧。”她带着一丝希望,跟着那个路人来到活道派出所求助。
活道派出所民警的热情帮助、照顾,她终于与家人团聚
当天值班的活道派出所指导员余礼国和民警听到她的悲惨遭遇后,派出所的民警都义愤填膺,既痛恨人贩子黄某的无良,黄某旺的无知、愚昧,又对她的遭遇十分同情。该所邓桂洪、伍志辉、邓文容(女)等民警纷纷自己掏出来钱来,打饭给她母子吃,见她的儿子冷得发抖,又掏钱去买了一套衣服给他穿,并在当地旅店开了一间房给她俩母子住下,值班民警都细心安排好她俩母子的吃住。余礼国指导员亲自打电话去广西公安机关查证她的身份,用了一个小时,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得知失踪四年后女儿,现在找到了,他简直不敢相信,激到得说不出话来。第二天一早,她的父亲和哥哥带着一面“人民的好公安”的锦旗送给活道派出所,以表达对活道派出所全体民警的崇高敬意和无限感激。
见到久别的女儿,俩父女抱头痛哭,场面十分感人。临走时,余礼国指导员又亲自将她送上车,并给她买了早餐、水果、矿泉水给甘某在车上吃,又给了她一些钱。甘某想不到与自己素不相识的民警会对自己这么好,还胜过自己的亲人,忍不住热泪盈眶,“扑通”一声跪在余礼国指导员面前,“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并说:“你们真是好心人!真是人民的好警察!”
10月21日,她从广西玉林寄来一封感谢信,信中全文如下:
活道派出所全体同志,您们好!
先让我又一次感谢您们!
我是广西玉林市沙塘镇人,因本人年少无知,于2000年被狼心狗肺的人贩子拐买到广东信宜,论(沦)为人妻,在失到自由和时常被毒打的日子里度日如年,并生了一小孩。
2004年10月15日,本人背着小孩,踩着自行车经过一天一夜的逃生,身无分文的我和小孩在又饥又饿、无力的绝望情况下,遇上了我人生的大恩人活道派出所全体民警同志。经该所同志了解情况后,全所同志向我伸出了同情的双手,给我关爱和援助。从早餐、午餐、晚餐都是丰盛的饭菜,安排我俩住的旅店,余同志也交带店老板为我做好安全工作,真是格外关心和细致。
民警们又帮助我联系上我家乡派出所和我的亲人。
全体民警十分同情我俩,对我们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一位民警姐姐为我儿子买来一套心爱、飘(漂)亮的衣服及水果、饮料。
我的亲人赶到了活道派出所,我和我亲人将要与“亲人”民警们告别了。余同志开小车送我们上客车,又买来苹果、矿泉水,我和我的亲人感激万分,我们踏上了长途客车。再见吧!我们感动得流出了满眶热泪……。
执政为民,高尚可敬,我和家人团聚了,你所全体民警对我的关爱和帮助,使我终身难忘,千言万语说不完我对您所全体干警的感谢!
感谢人:甘某丹
2004年10月21日
(王勇 邓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