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有关精神,梅州市平远县公安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规范自行车管理的相关政策、自行车安全防范常识和方法,使专项行动深入民心,在全县范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自行车被盗关系到千家万户,特别是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反映最强烈的一个突出问题,不仅影响治安秩序、危害群众利益,而且影响群众对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信心。平远县公安局在加大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力度的同时,针对山区群众既有防盗意识薄弱,又有因图小利而购买赃车的现象,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盗意识、拒购赃车意识和举报犯罪的积极性。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媒体,对涉及自行车被盗、销赃、管理和防范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强调社会参与、共同治理的重要性。二是在辖区各主要街道、社区张贴宣传资料,用生动、形象、具体的内容进行防范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盗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群策群力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良好局面。三是公安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认真撰写稿件,重点宣传报道专项行动中破大案、打团伙、掏窝点以及取缔自行车非法交易市场等战果,深刻揭露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的手段及规律,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认真开展“共同灭罪、举报有奖”活动,对举报盗、销自行车自行车犯罪的有功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通过宣传发动,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行动至今,共收到举报线索33条,查扣涉嫌被盗自行车36辆,取缔销赃窝点2个。(钟渊元 吴先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