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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强副组长召集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研究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2007-03-01 14:49:59

    2月28日,全国、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同志立即召集省公安厅办公室、治安局、刑侦局、交管局、监管处、信通处、教育处、督察处、宣传处、法制处、装财处等有关处室领导开会,明确各部门、各警种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推动专项行动的开展。

  会上,按照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6部委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以及朱穗生同志在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张永强副组长要求省公安厅有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全力投入专项行动,务必落实6部委方案和考核标准中的各项工作要求。

    治安局要做好专项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做好自行车管理防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通过简报、专题报告,及时反映工作情况。宣传处要制定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配合治安局做好通告、挂图、奖励办法等的宣传,使宣传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刑侦局和治安局要从派出所抓起,建立健全如实登记群众报案制度、自行车被盗案件打击查处责任制、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挂牌督办制度等,认真组织核查公安部批转的群众举报线索,推动基层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装财处要对举报奖励制度所需的经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尽快拿出办法。信通处要会同治安局,研究在派出所综合信息系统中实现对自行车信息和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的登记。法制处要研究制定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的法律指引,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法律支撑。交管局要组织全省交警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之中,注意在日常执勤、盘查中发现线索,会同治安、刑侦和派出所对盗运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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