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了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省综治办主任陈少波、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穗生,副厅长张永强,省质监局副局长任小铁,省建设厅、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有关处室领导及民警在我省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级公安、综治、建设、经贸、工商、质监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基层所队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后,我省继续开会,朱穗生同志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同志委托,代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作了部署。
朱穗生同志指出,当前我省自行车从生产、销售、保管到报废、销毁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措施仍很不完善,自行车被盗案件仍是群众反映较大的多发性案件。一些地方还存在有一定规模的赃车交易黑市,窝销赃问题较为突出。部分地方职能部门对整治自行车被盗问题重视不够,力度不大,甚至存在不受理不立案、受理不认真查处或降格处理的问题。一些群众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的积极性不高,有的丢失自行车后不报案,有的甚至购买赃车,助长了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朱穗生同志强调: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通过打击整治,实现治安隐患及时消除、盗窃案件明显下降、监管机制健全规范、管理秩序明显好转的总体目标。二是加大力度,坚决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要紧紧抓住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深入开展摸查,找准打击整治对象和地方,结合“粤鹰3”严防严管严打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治安管理,落实倒查制度,完善信息登记管理,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打掉一批犯罪团伙,端掉一批销赃窝赃黑点,有效堵塞自行车盗、运、改、销的渠道。三是注重防范,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通过构建治安防控网络,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编码和购销登记表备案等源头管理制度,尽快制定我省非机动车的管理办法,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有效预防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高密度、大范围的宣传报道,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五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省里已成立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同志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治安局。各地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明确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各尽其职,推动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组织专门的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信息反馈,严格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工作情况信息。(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