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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于公安工作中(肇庆)
2004-10-22 08:31:52

    10月20上午,肇庆德庆县公安局党委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传达了公安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全文,使学习人员全面领会和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会议还结合该局的实际,就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作了讨论:大家认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紧密联系本县公安工作的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重点在抓落实。

    一是要明确重点,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通过组织学习,使全县公安民警进一步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夯实“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努力使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过程,成为广大党员民警自觉增强执政意识的过程,成为领导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和本领的过程,成为推进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展的过程。

    二是要按照《决定》要求,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深入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广大党员民警做好公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全力推动当前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要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积极改革治安行政管理,大力实施警务规范化建设,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为全面建设“平安德庆”作出新的贡献。(董盛宽  何旭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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