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打击“六合彩”等赌博活动一样,今天我们要郑重地提出打击地下“赌球”活动。之所以会这样提出,无疑是因为“赌球”活动正在梅州市蔓延,像瘟疫一样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君不见,一些地下“赌球”活动是如何猖獗,一些赌球者嗜赌如命,什么“世界杯”、“欧洲杯”或是英超、意甲、法甲、德甲、足总杯等足球赛事,都成了“赌球”活动的“项目”,逢赛必赌。这些赌球者,每场球少则赌上一百、两百,多则成千上万,更有甚者,动辄一掷十万、数十万元,实在令人咋舌!
“赌球”是一种比较典型的赌博活动,其特点是诱惑性强,赌额大。赌球者往往有这种心理,一场输了又想赢回来,于是再赌下去,而且越赌越大,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因此,赌球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甚大。
首先造成大批资金流失,落入一些赌博机构和一些庄家、赌头的腰包,为不法分子带来巨大的暴利,给经济建设带来巨大的危害。其次是给家庭、事业造成不良后果。一些赌球者由于“十赌九输”,把钱输光,并且东借西借,债台高筑,直至去偷、去抢、荒功废业、挪用公款等,断送了个人前程。最重要的还是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隐患。一些赌球者由于偿还不了赌债,铤而走险,盗窃、抢劫、杀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去年,梅江区破获一宗杀人碎尸案,其罪犯便是因为赌球欠下巨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以借钱为诱饵,起杀人之心,最后走上不归路。此外,“赌球”活动还滋生黑恶势力。一些庄家、赌头为追赌债,雇请一批“打手”,成了带黑性质的团伙。
“赌球”活动已经成为梅州市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最近,梅州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一次专项行动,对一批从事“赌球”活动的庄家、赌头和参赌人员给予猛烈打击。这一行动得到群众的拍手称快,也给从事赌博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敲响警钟,产生巨大的威慑力。
公安机关重申,“赌球”活动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赌博活动,必须坚决打击。各级公安机关要不断加大清查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发现地下“赌球”活动,露头就打,不能让其形成气候。要狠狠打击庄家、赌头及其保护伞,依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要教育群众不要参与“赌球”,认清赌博的危害性,自觉抵制各类赌博活动。特别是要教育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能参赌,要以党纪国法从严要求自己,做出表率。(周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