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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
2004-08-13 08:17:56 |
7月中旬起,中山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按单位、部门分次分批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学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派出宣教民警上门授课。
党政干部和公务员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核心和工作骨干,做到“自己懂法,带头守法”,在市民群众中树立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良好形象,对于带动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此,该市公安局、司法局成立了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学《道路交通安全法》联合领导小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时编写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宣讲教案提纲,下发各交警大队、中队。
此次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活动,分集中培训学习、分片集中测试、深入推进普及宣传三个阶段。在集中培训学习阶段,市委、市政府及其下属部、委、办、局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集中培训由交警支队宣教科及城区大队宣教股负责;各镇区的党政领导干部及机关公务员的集中培训学习由辖区各交警大队宣教股负责。
目前,该支队宣教科及城区大队宣教股已为市统战部、市外事局、市外经贸局、市工商联等13个部门、机关单位进行了培训,1000余名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参加了培训学习,加深了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遵章行车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刘洪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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