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份,佛山市高明区公安交警大队召开情况分析会,大队各中队、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由各中队、股室汇报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总体认为,今年上半年高明交警紧紧围绕“保平安压事故”这个中心工作,不断转变观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改变工作方法,在《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在交通管理上大做文章,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高明道路改建、扩建,道路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之下,能够因地制宜,确保了道路交通的畅通,实现了良好的工作开端。
但是高明交通管理也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1—6月份我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61人,受伤的1231人,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第一大杀手,这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归纳如下:
一、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摩托车载人不带头盔、超载,货车非法载人,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超车,货车严重超载、运砖车、泥头车、水泥车超载现象更加突出,此外山区无牌无证车辆挂外省、外地牌的假牌假证车牌都较为突出。
二、道路设施不适应交通发展的需要,有的道路设计带来安全隐患,很多道路没有按照规定设计交通标志标线。
三、高明大道、荷富路等进行扩建、改道施工,给有些代替道路带来了交通压力,增加了交通事故。 (高明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