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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大动作 做好服务大文章
2003-11-13 11:16:40

    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公安工作如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要以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改革和发展创造稳定的政治环境和良好的治安环境。

 正视问题和困难,冷静分析社会发展形势

    公安工作要服务、服从于经济建设,归根到底,就是服务、服从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当前影响公安工作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一是观念问题,二是素质问题,三是管理问题。这三个方面都是我们主观认识上的不足、滞后和偏差。既然问题摆出来了,就要从主观上找原因,最后从战略的高度考虑如何完善和提高公安工作整体水平。这次全会作出今后经济发展的总决定。这个决定既总结了十三届二中全会至今的改革经验,又提出了今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就是“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这“五个统筹”和“五个坚持”把我们总的发展思路和我们执政党今后的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和工作精神讲得很透彻。当今时代是改革速度最快、效益最好的时代,同时也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们只有在看到希望的同时,认清存在的问题,才有解决的方法,并由此来确定我们公安工作的思路和方向。

 着眼服务,加大全市公安改革力度

    虽然近年来我们狠抓了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项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唱响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旋律,为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良好服务;通过组织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挂点、义务巡逻等工作,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但公安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不论是勤务、管理、执法和监督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改革,由“我为治安管人民”向“我为人民管治安”转变。

    改革要先从机关做起。要改革不合理的制度、不合理的管理办法和不合理的思路。改革要把握好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目标设定应求高求远。目标设定求高求远就是说要站得高,看得远;不站得高看得远,不叫改革,那叫“挠痒”。要改革就要大刀阔斧;要改革就要给部门和个人带来一些阵痛。否则,没有阵痛,就是改不彻底。

    二是调查研究要求深求透。调查研究不是泛泛而谈,应求深求透,各个部门都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先摆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然后才出台改革措施和政策,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这才是根本目的。我们要解决内在的、直接影响公安工作和队伍管理的实实在在的问题。只有发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才能进步提高。

    三是改革措施要求新求实。我们现在的改革是围绕大形势的改革,具体讲是要与时俱进,紧密结合惠州实际,结合时代特点。改革既要求高求远,又要立足现实;改革不要超出我市现有的水平。既要求新,也要求实,两者是相互统一的,要按照不同层次制定改革措施,而不能好高骛远,毫无目标。

    四是改革措施运作要求精求快。如何求精求快?“精”体现在两方面:在内容上是体现在执法上,部门上是体现在基层股、所、队上。能解决这两个问题,工作就能更好地开展。这是我们今后若干年内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提高总体的执法质量和水平就体现在基层股、所、队,并围绕这一实质问题抓管理、抓队伍。

    五是配套措施应求稳求活。如我们的警务规范化建设,配套措施就跟不上。如单位和个人不按规范化建设要求办,该怎么办?如何追究责任?这些都没有配套的措施。这些配套措施跟进才是抓落实的根本,比如目前我们装备上的困难就是大事,但如果我们加强管理,财政体制顺了,装备上的困难,慢则两年,快则一年半,全部都能解决。关键是我们如何算好账、管好家,有计划地根据轻重缓急逐步解决。

 立足本职,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一是要切实抓好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高潮。二是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持对“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措施,巩固成果,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要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满腔热情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尽心尽力地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四是要转变观念,从夯实公安基础工作的高度深化以规范执法为核心的警务规范化建设,检验和完善警务规范汇编、规范化示范教学片、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和“一票否决”制度、检查标准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在市、县(区)公安机关和所队基层单位的实际运作。五是要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

吴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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