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佛山市两名男子在丽园广场以威胁跳楼自杀的方式谋求经济纠纷的解决,后被公安民警成功解救。因两人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祖庙派出所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4月18日上午10时许,行为人吕某和韩某在祖庙路丽园广场七楼顶声称要跳楼,接到报警后,祖庙派出所迅速调集10多名警力到场维持秩序,同时,110指挥中心调派消防特勤官兵和救护车到场。为了确保安全,消防官兵在楼下搭起安全气垫。
两行为人意欲跳楼的举动引来数百名群众围观,致使丽园广场无法正常营业,祖庙路和人民路一度造成交通堵塞。
祖庙所所长张瑞享带领民警赶到楼顶与两人对话,开展劝解工作,得知两人所在公司与丽园某商场有经济纠纷,为解决争端,两人便采取极端措施,“以死相逼”。民警耐心劝说两人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并明确告知采取威胁跳楼的方式谋求解决经济纠纷,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两人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消除影响,但两人始终不肯下楼。根据两人反映的情况,派出所迅速找到双方公司的负责人协助劝解。后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解工作,两人终于放弃“轻生”念头,主动走下楼顶。
当晚,祖庙派出所告知两名行为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并对两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陈冬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