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专题报道->治安管理处罚法专题->最新动态
中山:阜沙民警户外宣传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组图)
2006-03-16 14:54: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后,中山市公安局阜沙分局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把学习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法工作作为牢固树立扰法为民思想、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建设的重要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开展学习培训,同时在社会上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3月15日上午,阜沙分局民警来到阜沙镇商业广场,零距离面对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单张,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户政、保安技防、消防业务等工作。现场的气氛很热烈,群众纷纷上前索取宣传单张,不少人还仔细向民警咨询他们比较关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增条款,如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

    此次宣传活动更大程度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法律意识,加强了当地居民的法律观念,也体现出阜沙分局在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便民的工作思路上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中公宣)

 
  33 返回顶部
联系方法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版权说明| 网站背景
版权所有 2003 广东省公安厅
不得转载及建立镜像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粤ICP备050131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