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粤鹰3”行动开展期间,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三同”工作——与基层民警同值班、同办案、同巡逻,为基层注入新鲜血液,实现了机关与基层民警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了基层的打防效能。据统计,机关“三同”民警协破刑事案件380起,协助查处治安案件49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58人,参与巡逻4800余人次,检查各类场所1800余间次。
“粤鹰3”专项行动开展后,龙岗分局党委心系基层,在科学分析现有警力资源状况的基础上,下大决心推动警力下沉,抽调分局机关一半警力,派驻到治安情况复杂、警务勤务较重、警力相对不足的派出所开展“三同”工作。龙岗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局局长袁湘滨对此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基层稳才能使机关定,基层硬才能使机关强”,并专门作出批示:“这项工作要抓狠、抓定型、抓出成效来。”2006年12月30日,分局专门召集机关各部门和各派出所一把手召开“三同”工作部署大会,分局政委周江涛在动员讲话时明确指出:“三同”关键是确保警力到位,“三同”民警到派出所工作就是“兵”,要服从派出所的工作安排,不能给基层添麻烦,要切实减轻基层的负担。为确保“三同”工作落实,分局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三同”民警的工作方式、目标、职责;行动结束后,各派出所对每个机关“三同”民警做评价、出鉴定,政治处对所有“三同”民警进行综合考评。
“三同”民警在派驻期间结合各所辖区实际,积极参与巡逻防控工作,按照分局部署对龙城广场及周边“重点巡”,对商业区、金融网点等人员集中、流动性大的区域“定点巡”,对主干道和高速公路“武装巡”,将武装巡逻与收集社会不安定因素、查扣非法上路摩托车和无牌证、假牌证机动车、打击路面“两抢”等犯罪、调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五项工作相结合,大大提高了路面“见警率”,有效地遏制了路面案件的发生。1月份全区“两抢”案件同比下降21.58%;刑事案件立案总数与上月相比下降8.67%,其中八类暴力性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28.97%。分局治安科“三同”民警在巡逻的第三天,协同平湖所民警抓获3名正在实施抢劫并殴打事主的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1月4日,布吉警署“三同”民警在罗岗所辖区南门墩一带巡逻时,发现有五六人手持砍刀、铁棍厮打,民警不顾危险,迅速冲上前去,夺下凶器,成功制服斗殴人员,迅速控制住场面,及时处置了一起群殴事件。国保大队“三同”民警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先后发现和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苗头22起,协助派出所处置群体性事件17起,涉及人数1454人。“三同”民警在巡逻、办案中,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共为民指路570多人次,为群众垫付路费、治疗费2000多元,有效提高了警民之间关系的“热度”,促进了警民和谐。
“三同”民警在下派期间,先后参加了“粤鹰3-寒剑”、“猎鼠”、打击尾随提款人侵财犯罪等专项行动,协助派出所侦破了一批大要案,形成了攻势凌厉的严打局面。刑警大队与布吉警署刑警中队“三同”民警在专项行动中发挥拳头作用,反应迅速、出手果断,捷报频传,联合派出所先后侦破了横岗“12·28”特大贩毒案、坪山“12·22”抢劫杀人案、南澳“1·03”特大盗窃黄金案、盛平“1·14”故意伤害致死案、梧桐“1·13”特大尾随提款人盗窃案、平南“1·16”特大入室抢劫案、布吉“1·21”绑架儿童案等案件。预审大队“三同”民警协助龙岗所迅速抓获“1·01寻衅滋事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并发挥自身业务特长,主动协助派出所案件侦查队民警开展审讯工作,积极对案件定性进行把关,顺利将5名犯罪嫌疑人送至看守所羁押。
“粤鹰”行动期间,“三同”民警发挥各自专长,积极协助驻点派出所强化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三合一”家庭式小作坊、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检查、管理,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消防大队、治安科“三同”民警结合自身业务,指导、协助派出所社区民警开展安全大检查,共检查发现消防隐患132处,整改98处;检查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单位89间、重点列管33间,发现、整改隐患7处;检查金融网点82家,消除安全隐患23处。布吉警署治安中队“三同”民警在巡逻,根据群众举报对布吉东大街康富莱休闲中心进行检查,当场抓获吸毒人员于某、董某。(龚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