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大旺公安分局在开展“粤鹰3”专项行动中,再次顺利抓获3名吸毒人员。至此,该局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抓获的吸毒人员数增至10人(超额2人),提前圆满完成市公安局下达的收戒工作任务。
据了解,自开展“粤鹰3”专项行动以来,为了争取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该局参照市局下达的考核达标任务,及时制订了《大旺公安分局“粤鹰3”行动考核达任务分解表》印发各部门对照实施。行动期间,局长李善斌经常到一线单位检查各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及时部署工作措施。近期,为了尽快完成收戒任务,局领导按照“抓吸毒、打现行、压案件”的思路,要求治安、派出所部门要加大收戒力度,务必将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发现一个、抓获一个并送强制戒毒,复吸的一律按规定送劳动教养。
2007年3月23日,该局城区派出所根据前期摸查,发现居住在原大旺华侨糖厂出租屋的吴×文、何×养等二名吸毒人员潜回了辖区。知悉此情况后,郭宋钦所长马上将情况向主管的黄德安副局长汇报。黄副局长立即召集所领导和民警召开会议,研究抓捕方案。是日晚上8时许,城区派出所区伟强、何桂宁等民警在郭宋钦所长的带领下,前往位于原大旺华侨糖厂宿舍的一间出租屋附近伏击。至晚上10时,顺利将刚外出返回的吴×文(男,大旺区人)、何×养(男,30岁,大旺区人)二人抓获并带回调查。经审讯和检验,吴、何二人供认了自今年2月份以来吸食毒品海洛因并成瘾的违法行为。
城区派出所民警乘胜追击。3月25日下午,何桂宁、黄守健等伏击民警又在大旺城区抓获另一名涉嫌吸毒的违法人员黎×明(男,29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中文村人)。经审讯和检验,黎×明供认了从1995年开始吸毒,现在已发展到用注射器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
目前,吴×文、何×养和黎×明等3名吸毒人员已被该局依法送强制戒毒,复吸人员黎肇明在强制戒毒后依法送劳动教养。(邓燕荣、杨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