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公安厅“粤鹰3”行动办公室获悉,我省珠海、清远、梅县三地公安机关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实实在在的措施治理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火灾火警,扎实推进了“粤鹰3”严防严管严打专项行动。
据了解,珠海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办公室1月11日根据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隐患判定指导标准》,并印发各区、各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执行。《指导标准》从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能否正常有效运行,到建筑物总平面布局、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内部装修、耐火等级、消防水源等方面做了详细摘录。
梅州市梅县县政府近日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实施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的通告》,明确了举报重大火灾隐患的方式方法、主要内容、奖励标准、受理时限和保密义务等内容。《通告》规定凡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舞厅、洗浴、网吧、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出口堵塞锁闭、通道设置铁栅栏、应急照明缺少、损坏的;石油化工企业、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擅自动火、动焊及明火取暖的;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缺少损坏的;使用消防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不足等不符合要求的;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擅自施工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均可进行举报。《通告》规定,凡举报人举报的火灾隐患符合事实,且举报时间在公安消防机构监督检查发现之前,一经核实将给予300元至500元的奖励。目前,该县政府已首期拨款5万元设立举报重大火灾隐患奖励专项基金。
清远市消防局和教育局为提高全市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能力和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能力,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于1月11日联合举办《教育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培训班》,市直、清城区、清新县学校(幼儿园)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共12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消防监督人员讲解消防技术规范、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及管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消防安全疏散技术要求、火灾隐患的判断与认定及检查方法、学校火灾隐患普查范围及重点、火灾隐患普查登记表的填写、开展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内容;观看了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工作试点录像,并对各个学校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解答;组织学员对市第一中学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现场传授火灾隐患检查与判定方法,为该市教育系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夏晓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