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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总结“粤鹰2”及围剿街面犯罪会战行动
2006-10-12 16:09:44

    10月12日,省公安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全省“粤鹰2”严打整治行动和围剿街面犯罪珠三角8市会战行动中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严打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并表彰一批先进单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省公安厅领导朱穗生、罗娟、白先河、郑东出席了总结表彰会。

    开展“粤鹰2”严打整治行动和围剿街面犯罪珠三角8市会战行动期间,黄丽满、王华元、梁国聚、朱小丹等省领导深入各级公安机关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当地治安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找准工作重心,打、防、管、控多措并举,以打促防,以防固打,勇于创新,工作一环扣一环,不断掀起严打整治的高潮。通过近5个月的行动,全省公安机关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犯罪团伙,整治了一批治安混乱的重点地区,有效遏制了全省刑事犯罪高发的态势,改善了广东社会治安的形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梁国聚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付出了辛勤努力的广大民警致以亲切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梁国聚指出,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克服多次台风灾害带来的巨大影响,发扬连续作战、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使这一阶段的严打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的战果,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并呈现出持续好转的势头。

    梁国聚强调,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构建和谐社会是这次全会的主题。社会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社会和谐也就无从谈起。面对新形势,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广东的高度,紧紧抓住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和谐稳定,高度关注治安工作的良好机遇,要辩证看待当前的治安形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要创新严打方式,进一步提高严打整治斗争水平;要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朱穗生总结了前段严打工作的几条基本经验:

    ——牢固树立情报信息主导警务理念,不断完善情报信息体系和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实战效能。如在清查整治方面,变以往针对性不强的“粗放型”为“精确型”。依托情报信息和先进科技手段,事先排查出本地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再进行重点整治。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积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治安问题突出的黑点、乱点实行合围清剿,提高集中整治的成效。同时,加强排查,重兵整治出租屋、烂尾楼、发廊、“黑网吧”等治安复杂区域,消除治安隐患。

    ——转变严打方式,加强专业力量建设,提高协同作战能力。针对犯罪分子利用现代交通、通讯工具跨地区、跳跃式作案的特点,相关地区的公安机关初步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机制,共同部署,联手预防和打击犯罪。深圳、东莞、惠州三地建立了警务协作长效机制,开展了以打击车匪路霸和抢劫网吧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夏日风暴行动,有力地打击了一批流窜于深莞惠三市的跨区域作案犯罪团伙。我省还牵头联合福建、湖南、广西、江西四省(区),从今年6月至9月,组织开展“五省区打击盗抢汽车犯罪联手行动”。

    ——深化警务改革,建立适应社会治安实际的勤务机制。根据当前的社会治安特点和刑事案件特别是“两抢一盗”等街面犯罪的发案规律,各地公安机关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尽可能地让民警走上街头、深入社区、融入群众,推行灵活的弹性工作制和作战模式,最大限度地把警力部署在案件高发、防范薄弱的时段和部位上,真正提高了见警率、管事率、现场抓获率。
——推行治安管理社会化,加强对重点行业、场所的管理。在场所、行业等治安管理中发动有关中介、协会等组织,通过行业自治、自律规范和加强管理。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和市场经济规律,引导合法社会组织从事出租屋、暂住人口等管理、服务工作。

    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省共立刑事案件35万多起,同比下降5%;破获刑事案件13.9万多起,同比上升9.8%。其中,全省共立“两抢一盗”犯罪28.5万多起,比去年同期下降8.3%,破获10.2万多起,同比上升7.1%。逮捕犯罪嫌疑人4.8万多人、抓获网上逃犯5000多名以及打掉黑恶势力团伙数、打掉“两抢一盗”犯罪团伙数3500多个。杀人、伤害、绑架、强奸、抢劫、爆炸、放火等严重暴力刑事案件分别下降13.9%、7.3%、7.0%、7.0%、8.8%、3.8%、27.2%。命案发案数同比下降6.9% 、命案破案率同比上升2.7%。

    会上,深圳、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揭阳、肇庆、清远等8个市公安局被评为“广东省公安机关‘粤鹰2’严打整治行动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广州、深圳、珠海市公安局被评为“广东省公安机关围剿街面犯罪珠三角会战行动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肖定东 吴磊 吕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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