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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7-07-23 09:53:40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吸取衡阳火灾事故教训,大力清除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韶关市浈江区决定于7月18日至8月1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清剿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区政府统一领导,成立了以副区长梁敏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了《浈江区关于印发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区消防、公安、户政、经保、网监、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开展检查,对全区人员密集场所中的网吧、歌舞厅(含夜总会)、洗浴中心、餐馆、旅店、游艺厅(含录像厅)、影剧院、医院、出租屋等单位和场所集中进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此次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和督察验收三个阶段。

    重点整治以下内容:被检查场所使用或开业前是否依法经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建筑物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的配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是否存在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行为;是否制定有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员工是否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按照《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规定,认真组织内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人防”力量是否充足,各项“物防、技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重点单位以及钱财物、贵重物品集中和存放有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传染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性菌种、毒种的重要部位为重点,是否按照有关安全防范标准,逐项检查,逐一落实安全防范和监控管理措施;检查旅馆证照是否齐全、登记制度是否建立、安全设施是否建立、安全制度是否落实;严厉查处上网实名制不落实、过滤器不在线和擅自使用双光纤等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网吧和黑网吧;检查出租房屋是否按规定登记备案和签订《租赁房屋治安责任状》;检查外来人口承租房屋是否按规定申报户口登记和办理了《暂住证》,承租房屋是否有合法有效证件;检查承租人是否利用承租房屋进行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彻底排除治安隐患;集中时间对辖区施工建筑工地现场和施工人员宿舍、工棚、物资仓库、食堂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定因素和治安隐患。

    目前,为期1个月的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正如火如荼开展。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动,集中时间,集中检查,措施有力,确保隐患整治的实效性。(邬义忠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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