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一天内在古镇查获四辆超报废期小货车,并对交通违法驾驶人作出相关处罚。
针对一些驾驶人为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不顾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造成较大的事故隐患的实际, 7月3日,交警二大队机动中队按部署在古镇镇东岸公路执勤,专项整治报废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民警根据相关车牌字母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粤TC53XX、粤TC83XX、粤TC69XX、粤TC95XX四辆小货车进行了检查。经网上核查,证实该四辆车已超过报废期。四名驾驶人对其的交通违法行为事实供认不讳。民警于是依法暂扣车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二大队将对上述四辆超报废期限的小货车作强制报废处理,并对四名违法驾驶人作出了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据悉,近期交警二大队将继续严查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