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韶关市公安局会同市宣传、农业、城管、工商及武江、浈江、曲江区人民政府等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该市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犬类管理专项行动。
目前,韶关市正在着力申报参加全国卫生城市评选,为完善城市卫生,该市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这次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从7月30日开始至8月底止。专项行动期间,市公安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整治行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城市管理、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对市区养犬户、犬只养殖销售经营户、犬只宠物医院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管理进行全面规范,要求养犬户要按照创卫的规定和要求,管理好犬只并做好犬只粪便的收集处理。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市区犬类预防注射、疫情监测、检疫工作,建立犬只注射疫苗登记制度,规范繁殖经营、犬只医院的管理,对市区市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完善豢养登记造册手续,对市区流浪狗进行捕杀,划定溜犬区域,对不实行圈养、不在规定的区域遛狗的犬只,作流浪狗处理,予以捕杀。(陈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