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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检查
2007-04-25 10:33:40

    4月20日下午,由韶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督察科领导组成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督导组对浈江区公安分局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在浈江区公安分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陈亿毅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沈文超及副督察长陈爱国的陪同下,检查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考察等形式,就该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工作分工、动员部署、排查摸底、责任落实、领导包案、工作措施、一把手接访、信访基础工作、工作效果、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硬件建设等13项工作内容进行了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督导组充分肯定了该局开展专项活动取得的成绩,认为该局信访基础工作做得扎实,能做到精心组织、认真排查、加强落实。在排查出的13项信访事项中已有3项信访事项的上访人表示停访息诉。同时检查督导组对该局信访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提出了具体要求。陈副局长表示将按照检查督导组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断落实好各项措施,将社会治安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推向深入。以达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目的,为构建“和谐浈江”作出更大的贡献。

    23日下午,该督导组到南雄市公安局检查了专项治理活动的进展情况。要求该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全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落实领导定点挂钩联系制,明确分工和责任主体,落实好各项部署;特别是要针对进京上访、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和严重暴力性犯罪等治安问题制定一系列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警种要切实履行职责,把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切实负责起来,要组织工作组下基层,认真排查,做好情况掌握,出谋划策,把疑难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在不同地区、部门引发的,相关部门要协调处置好,避免引发新的信访问题;各部门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对已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要指定领导包案,认真依法办理,落实信访各项制度,同时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做好工作,抓好落实,务必达到“停访息诉”的工作要求。(邓文兴 陈少宾  林淑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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