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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交警开展《信访条例》实施1周年宣传月活动
2006-07-04 17:46:04

    根据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月13日转发《市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交警支队五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由雷焕初教导员亲自批示,要求各中队、股依照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指示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同时,办公室民警从支队网站下载《广东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知识测试卷》,并迅速将试卷转发到各部门,做到全体民警人手一份。

    在宣传月活动中,各中队、股认真贯彻学习要求,迅速将《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复印派发到民警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交警五大队办公室利用接待群众来访有利契机,在为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文明、热情的信访服务时,将相关信访宣传资料免费提供给群众取阅;宣教股充分利用民警开展“五进”宣传活动这个有利时机,将《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宣传资料派发到“五进”单位,为群众提供阅读资料;交警一中队充分利用每星期一早上召开中队例会时间,召集民警开展学习《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大讨论,提高民警认清当前公安信访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进一步增强“立警为民,执法为公”的思想意识;交警二中队在做好中队民警内部宣传的同时,主动与辖区有线电视站联系,通过在黄金时段插播《信访条例》的相关内容,使辖区广大群众对《信访条例》有所了解,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有序反映信访起到引导作用,赢得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

    活动结束后,交警各中队、股集中民警进行《广东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知识测试卷》考试,收到民警试卷51份,民警全部通过考试。

(刘勇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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