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公安局出台《梅州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将公安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据悉,在去年开展的公安大接访中,梅州公安围绕“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工作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了大批信访案件,切实理清了多年来公安机关所欠的旧帐,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均居全省前列。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也让公安机关更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实施意见规定,公安信访工作要立足以源头治理为主的方针,预防、控制、减少信访案件的形成和发生,通过把信访预防与日常警务工作有机结合,以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领导包案督办机制、信访联席会议机制等制度建设为依托,以责任追究和奖励机制为保障,建立健全全市三级依法处理信访事项网络。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必须配备3—5名专职信访民警(包括1名女民警),各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基层派出所必须确定一名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
实施意见还规定,今后凡市局机关新提任的副科职和各县(市、区)公安局新提任的副股职领导干部,都要安排2个月的时间到信访部门锻炼,其中一个月安排接访,一个月负责督办(包办)重大信访案件,锻炼结束后,由信访部门给予工作鉴定,并存入个人干部档案。(陈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