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龙村派出所内,当老上访户邹×根拿到伤害纠纷补偿款35000元时,激动地对公安局纪委书记汤岸辉、派出所所长何碧模等人说:“感谢警察同志,要不是你们如此对我认真负责,真诚为我,真不知我的事情拖到何时才能了结!”
2002年11月23日中午,龙村镇宫前村民邹×辉与邹×根发生纠纷,邹×辉的亲戚纠集龙村镇一些不务正业人员砍伤邹×根,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案发后,龙村派出所立为一般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当时因证据不足,无法对涉案人采取强制措施,且邹×辉常住广州,很少回家,所以历经5年几易派出所长,仍然没有解决这一棘手的老信访疑难案件,致使当事人邹×根5年期间先后20多次越级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按照省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排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活动的工作安排,信访人邹×根被人致伤案件,由局纪委汤岸辉书记督办,龙村派出所办理。
局纪委书记汤岸辉、龙村派出所所长何碧模等人为了妥善解决邻里之间的伤害纠纷,不厌其烦地二十多次做邹×根与邹×辉的工作。当得知2006年1月27日邹×辉从广州返回过春节后,两人即到邹×辉家促成其与邹×根协商解决。1月28日,汤岸辉书记和何碧模所长召集宫前村委干部统一思想共同做调解工作,真情真心耐心感化了双方当事人,经调解,终于促成邹×辉与邹×根达成有关协议,双方愿意签订伤害赔偿协议书,由邹×辉一次性补偿邹×根医疗费、误工、营养等费用35000元。
据悉,五华县公安局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排查处理信访老户问题活动以来,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积极解决群众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各包案局领导与办案部门责任人按照不同案情逐一研究解决的办法,善于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思想等手段和咨询、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妥善处理,化解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目前,该县共9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有6宗信访人停访息诉、停访息诉率66.6%,有效地维护了该县社会和谐稳定。(李裕田 刘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