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从实践“三个代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高度出发,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原则,在“大接访”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接访长效机制,把解决信访问题作为公安机关创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新春伊始,该局就成功调处了3宗信访案件,及时解决了矛盾纠纷,消除了可能引发冲突的隐患,得到群众的赞扬,公安机关的整体信誉得到提升,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活动的综合社会效益。
多年积怨 一朝化解
2005年2月27日,该县黄冈镇东峡村村民吕某到城南派出所反映:其于2004年10月31日上午8时多在山美村道接六号路段转弯处,被同村村民无故殴打,致伤后入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万多元,要求派出所调查处理。接到此情况后,城南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对吕某被殴打一事开展调查取证。经多方走访知情群众,查清吕某被殴打一事是因为吕某宗1992年双方因小事引发打架,十多年来矛盾、纠纷不断引起。因时间过长,双方积怨太深,虽然城南派出所多次依法调解,但吕某、吕某宗均不愿接受,致使吕某多次上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杨少勇接访后对此事也作过批示,要求城南派出所尽力将此事化解调处,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新年伊始,城南派出所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下决心在新年开始之际,努力将吕某、吕某宗这10多年来的积怨化解掉。公安民警和东峡村委干部多次上门,认真细致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耐心听取双方各自提出的意见、要求。因纠纷双方均是同村人,且年事已高,如不及时调解,化解双方多年来的矛盾,双方的子子孙孙如果再因其他事情而引起纠纷,必定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加深怨恨,以致引起房亲或宗族间的冲突。经过公安民警和村委干部苦口婆心的耐心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2006年1月23日双方达成协议,由吕某宗一次性赔偿吕某医药费24500元,双方握手言和,互相谅解。至此,一宗多年的积怨,被成功化解。
乡里睦邻和为贵
今年元月15日,饶平县浮山镇荔林村村民陈某荣、陈某强父子到该局上访反映:陈某强于2005年3月与邻居陈某鹏因养猪及排水沟问题发生口角,引发纠纷。2005年9月29日,先是陈某鹏之兄陈某然与陈某强发生纠纷被打伤,花去治疗费用3900元。同年10月16日,陈某鹏纠集多人持钢管等物冲进陈某强家,将陈某强及其妻、其父、其母打伤,致陈某荣轻伤,其余三人为轻微伤,花去治疗费用将近三万元,并砸坏家中物品。案发至现在一直没有处理,要求公安机关尽快解决,赔偿其损失。接访后,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浮山派出所组织警力进行调查。派出所民警深入到双方亲属家中,认真细致地做双方家属的思想工作:乡里乡亲和为贵,冤家宜解不宜结。经过多方的努力,2月15日,双方自愿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由陈某鹏向陈某强作赔礼道歉,并一次性补偿给陈某强家人医疗费等2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细化解 消除治安隐患
2005年1月2日12时40分,饶平县公安局海山派出所接到该镇蓬莱村治安主任报称:该村有四、五名村民在蓬莱海域被坂上村七、八名村民强行将蓬莱村村民及其机排船、花蚶苗扣往坂上村。得知此情况后,海山派出所一面迅速组织警力出警,一面迅速将情况向县局领导汇报,至13时40分,海山派出所干警在坂上村找到被扣的蓬莱村民李某歆和机排船、花蚶苗。经调查,蓬莱村民李某歆与其子李某彬上午从黄冈镇汛洲村购买花蚶苗并用汛洲村民郑某林的机排船(船上还有4名汛洲村民共7人)载运到其海滩涂放养。当天上午11时30分许,坂上村村民郑某文等7人驾驶两条机排船因海滩涂归属问题阻止李某歆放养花蚶苗,并用拳头殴打船主郑某林头部,又将机排船电机油管弄断,后将郑某文等人和机排船及花蚶苗强行带往坂上村避风港。由于是属海滩涂放养引起的纠纷,海山派出所干警积极配合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因海滩涂的归属问题,至当晚7时许,双方还无法达成一致。晚上11时许,在归还被扣的机排船时,因时间过长,被扣机排船上所载的花蚶苗已大部分死亡。事发后,蓬莱村的部分村干部和村民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要求解决。
根据海山镇蓬莱村与坂上村的部分村民因放养花蚶而引起的纠纷,县局领导高度重视,为避免再次发生纠纷,专门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尽力将此纠纷化解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2006年1月26日,经过海山派出所及有关部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终于达成协议,由坂上村郑某武、郑某文等人一次性赔偿蓬莱村李某歆损失的花蚶苗款13000元,因海滩涂养殖引起的纠纷得以解决,蓬莱村村民也表示感谢政府,不再上访。
(潮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