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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多策并举 情系人民解烦忧(组图)
2006-02-23 08:23:23

    编者按:信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会大局的稳定。近年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公安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千方百计做好信访工作,取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纵观广宁经验,可给我们带来有益的启示: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困,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和核心;领导重视,各方配合,协调联动是处理好信访问题的重要保障;依法处理、合情合理是解决信访问题的基本法则。

    2005年5月18日以来,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专项活动(下称“大接访”)。在“大接访”活动中,广宁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一手抓“人人受到我局接待”,一手抓“件件得到依法处理”,采取下访、约访、回访等方式和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全力以赴做好群众停访息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至2005年9月底止,广宁县公安局共接待群众上访27起39人(其中举报反映治安案件6、办理证件1、事故责任认定1、死因鉴定2、破案追逃1、欠债不还5、其他11),办结27起,办结率达100%;停访息诉27起,停访息诉率达100%。在“大接访”活动中,收到群众感谢信3封,锦旗2面,题词1幅。在大接访期间,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查破刑事案件156宗,查处治安案件224起,收缴枪械16支,群众对公安工作普遍感到满意,安全感不断增强。“大接访”活动结束后,广宁县公安局被市公安局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大接访先进单位”。

    一把手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力促各项工作落实

    2005年5月9日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电视电话会议后,广宁县公安局及时将情况向广宁县委书记李水华、县长何少青等作了汇报,并根据县主要领导的指示,迅速召开会议,对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局长李招德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亲自抓这次“大接访”工作,明确了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接访、包案工作责任制,使所有班子成员都参与到接访和处理信访问题工作中,确保了各项措施的落实。

    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大接访”活动顺利开展

    1、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广宁县委常委、局长李招德在派出所、信访、督察部门全体民警会议上提出以下六点要求:一是要感情到位,要带着深厚的感情接待群众,处理信访问题。二是要措施到位,要想尽办法,拿出硬措施、好方案,确保每件信访案件得到依法认真妥善解决。三是工作要到位,要坚持做到“四个落实”,即落实领导包案,落实承办单位,落实具体经办人和落实包案时间。四是要坚持依法处理、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的原则。五是要充分利用时间组织好约访和下访工作,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六是要加大宣传和案件的督办力度。

    2、加强信访办软硬件建设。为了方便群众来访,广宁县公安局将局信访办由机关办公楼搬到大门口的办公点办公,调整充实了信访办的人员。同时,增设了群众来访候访室,购置了电脑、打字机、空调、台凳、风扇、开水器具等配套设施,为来访群众营造舒适的候访环境。

    3、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为加强"大接访"活动的宣传力度,广宁县公安局印制了宣传资料、小单张2000份、警民联系卡(县公安信访热线电话)3000张,派发给全县群众扩大宣传面。同时,2005年6月2日在县文化广场开展了“广宁县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突出问题接访活动日”,面对面接受群众来访和咨询,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把手亲自接访,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在“大接访”活动中,广宁县公安局一把手在热情接待信访群众的同时,亲力亲为,抓部署,抓落实,力争早日为群众解决问题。为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广宁县公安局在工作中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跟进。县局党委委员对各自挂点的基层单位,在案件包案督办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协助抓好案件的查结办理,全面进行督查督办。同时,还把信访人停访息诉作为督导的重点,由局领导带领信访办人员深入重点地区,督促查办案件工作,并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案件办结情况的检查,真正做到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

    因案制宜,多策并举,攻坚克难

    在“大接访”活动中,广宁县公安局坚持“带着感情、认真对待、依法处理、合情合理、协调联动”五条工作原则,针对接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分析汇报会,研究具体措施,因案施策,多策并举,使一宗宗疑难的、历时较长的信访案件得到解决,件件得到停访息诉。

(一)带着感情处理信访案件。

    在整个大接访的过程中,广宁县公安机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自觉端正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带着感情接受每一宗信访案件和对待每一个信访人,使到一宗宗信访案件得到解决,一个个受接访的群众满意而归。2005年5月18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县公安机关共接待信访群众27批39人。不论是集体接访、下访和回访,自始至终全局上下没有一个民警有怨言,没有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的现象,做到每一次接访都热情接待,使到来公安机关上访的群众对公安信访工作感到满意。如在2005年6月22日,广宁县林业局退休职工黄某到县公安局找到李招德常委上访:对2004年4月其孙自行从高楼坠下死亡的鉴定不服,并说是邻居郭某把他孙子从楼上推下摔死的,案件不破是县公安机关受贿不认真办,要求讨个公道。接到黄的上访情况后,李常委及时调取了原立查案的档案和召集办案的民警详细了解情况,根据黄的反映再组织刑警大队、派出所民警、法医等对现场进行复查和深入走访群众。经查,证实黄如意上访反映的问题不实,眼看黄某与邻里的一场大纠纷即将发生。同年7月17日晚,李常委带着冯杏文、邱达智两名副局长提着水果来到黄如意家中,再次以事实和证据证明黄的孙子是在玩耍中自行从高楼坠下摔死的,邻里郭某没有作案的嫌疑,并告知黄诬告他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经李常委等的耐心说服,黄如意接受了事实真相,并主动要求李常委带他向邻里郭某赔礼道歉,承认自己错告他人的行为。后在李常委等的调解下,邻里郭某表示不再追究黄错告的责任。黄如意也流着眼泪对公安机关高度负责任的工作表示感谢和息访。

(二)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问题。

    在“大接访”活动中,县公安机关把认真对待群众的来访工作,作为一条贯穿整个大接访的主要措施来抓,并通过认真的接访解决信访问题,确保大接访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在大接访期间,局信访人员严格按照信访工作的程序受理每一宗信访案件,不论是接访、受理、调解、答复,都做到一丝不苟,使每一宗案件得到解决、办结、息访。如在处理广宁县潭布镇中华村周鑫池上京状告其舅父杨继海殴打他致残的案件,这宗历经四年、周多次到京、省上访的案件,仅用四天时间就得到有效解决、息访,并挽救了周与杨的亲情。


(三)依法处理信访案件。

    在整个“大接访”活动过程中,县公安机关坚持做到“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确保每一宗信访案件都得到依法处理。如在处理广宁县南街镇黄继坚与横山镇厚田村委积厚村村民因水利纠纷斗殴事件中,经深入调查取证后,县公安局从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和解决问题入手,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县公安局信访人员坚持办案的原则,依法依规处理案件,使双方当事人在接受治安处罚的同时,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水利纠纷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事后,黄继坚诚心表示息访。


(四)合情合理解决信访问题。

    “大接访”活动期间,广宁县公安机关因案施策,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合情合理地妥善解决了伍洪基交通事故、广宁县五和镇陈桂华斗殴案、洲仔镇黄宏学斗殴案等7宗疑难、矛盾激化的信访案件。如2005年8月28日,县公安局在处理广宁县洲仔镇黄宏学与陈卓金因房屋倒塌引致多次邻里斗殴案中,李招德常委运用合情合理的方法解决了双方斗殴的问题和陈卓金的经济赔偿金1万元。事后,黄宏学对县公安机关灵活地处理案件表示感谢并写了一封感谢信致谢,充分表达了对公安信访工作的肯定。


(五)协调联动解决信访疑难问题。

    在整个大接访活动中,县公安局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作为处理信访疑难案件的主要措施,通过协调联动,不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而且加强了公安与群众的感情沟通,树立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县公安局在县信访部门、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律师事务所、检察院、法院和司法所的配合下,处理了坑口镇伍于礼投诉公安非法收审案件、周鑫池上京上访案件、洲仔镇黄学宏斗殴案件、江屯镇冯二状告公安侵犯其人身权利案件、五和镇陈桂华状告公安不作为案件共11宗。县公安机关对每一宗案件都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调做好化解工作,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以当事人满意、息访为圆满结束。如2005年9月3日县公安局在处理五和镇陈树华、李佰安两名初三学生在校园的斗殴案件中,充分发挥了基层司法所、学校、镇政府的作用。使这宗长达两年时间的斗殴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加大保障力度,确保“大接访”活动取得成效

    广宁县公安局切实抓好了“大接访”的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一是保障办案经费。二是保障“大接访”的必要装备,为信访办购置了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配备了一辆专用小车,有效地提高了办事的效率,确保“大接访”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成效。

(李丞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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