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市建立重点联系企业经营安全指引工作制度,按照“掌握信息、加强防范、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主动、无偿地开展对企业的经营安全指引工作
多家民企被骗引发安全经营问题
2004年10月,惠州市惠县东两家鞋厂老板走进当地公安局报案,称自己被“广州市流行坊鞋业公司”诈骗了70多万元的鞋货,自此惠东22家鞋厂400多万货款被骗的事实相继浮出水面。
“侦察过程很不顺利,等我们到了,已是人去楼空。”闲聊中侦办民警林水南道出案件其中曲折。
案件的侦破并不如民警预想中顺利,当惠东警方火速赶到广州华丽宫酒店时,“广州市流行坊鞋业公司”只剩下一具空壳,摆在面前的只有一个早已转租的写字楼面。
此刻,警方想到了华丽宫酒店的物业管理公司和广州市工商局。“流行坊”的脸逐渐清晰起来。
犯罪嫌疑人彭某生、刘某奋均为香港人,2004年1月,两人各出10万元成立了“广州市流行坊鞋业公司”,在广州华丽宫酒店租下一间写字楼便开始了生意。其实这个“流行坊”是一个黑户,彭刘二人并未在广州市工商局进行注册,整个“流行坊”运作过程如下:首先由彭负责在珠三角找货,看中样板后便与鞋厂签单,答应鞋厂出货60天后付清货款。另一方面,刘负责对美国出货,在香港某银行开设了一个帐户,等美方货款到帐后再与鞋厂结算货款。就这样,二人私刻了公司公章后,便开始了左手进、右手出的生意。
两手倒腾的日子毕竟长久不了,在美方货款无法及时到帐的情况下,“流行坊”只好拆东墙补西墙,货款一拖再拖。
“这么多家鞋厂出了货,他只能一家给几千元,先稳住人心、然后开空头支票、最后转移财产,来个金蝉脱壳!”侦办民警一语道破机关。
2004年10月27日、29日,深圳罗湖口岸,刘某奋和彭某生相继落网。
“能逮到这两个人已经很不容易了,差点就让他们溜了!一旦他们潜回香港, 再想抓获就很难了!”
“人逮着了,我们被骗的货款呢?”鞋厂老板们最关心的还是能否挽回经济损失。
根据目前警方查明的情况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两个犯罪嫌疑人在大陆拥有资产或是转移资产。此案的追赃工作还在进行中。同时,警方建议受骗企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取经济赔偿。
企业经营要防范风险
古语说:吃一堑长一智,被骗之后恐怕要冷静下来细细思量,为什么这次会有这么多企业连续被骗?侦办民警指出了几个主要原因:
惠东全县经过工商注册的制鞋企业就有2300多家,中小鞋厂面临着激烈竞争,与对方签定合同时实际上处于相对的法律弱势地位,查实对方情况也不够详实,只要有单做大多愿意冒风险;
从整个市场经济环境看,两岸三地的经济、法律还有不统一之处,加上惠东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出口位置,骗子们经常钻的就是这个漏子;
在货款支付方式上,支票付款存在较大的风险系数。在此案中就出现了鞋厂老板们手里拿着几十万元的支票,到了银行却被告知帐上无钱的情况。
诸多因素加在一起,导致中小企业成为容易受伤的对象。
警方进行经营安全指引
针对时下经济犯罪高发的情况,惠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从今年来在全市建立了重点联系企业经营安全指引工作制度,按照“掌握信息、加强防范、打击犯罪”的原则,依法、主动、无偿地开展对企业的经营安全指引工作。内容包括:
建立经济违法犯罪预警防控机制。主动向企业通报各个时期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形势、特点,帮助企业提高经营安全意识,组织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发现、防范经济犯罪的培训,帮助企业将预防违法犯罪活动的关口前移,提高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情况的能力,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防范经济违法犯罪的机制;
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对于直接涉及重点联系企业的经济犯罪案件及时受理和查处,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危害的经济犯罪案件,各级领导亲自挂案督办,全力侦破,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加强经营安全指引。通过信息发布、业务培训等行政指导方式开展对重点联系企业的经营安全指引工作,但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提供相关服务。主动为企业提供与经侦业务相关的法律服务,为其管理人员、敏感岗位人员举办法制讲座等,同时建立以网络、指引手册为载体的信息窗口,方便联系企业获取各种安全信息。
为防止此项工作发生偏差,公安机关还规定,费用全部由各级经侦部门解决,禁止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及谋取任何经济利益,禁止借机向企业拉赞助、搞摊派、推销产品或服务。(肖建华 张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