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宗看似简单操作起来却非常棘手的大案要案,仅对犯罪嫌疑人江×泉的问话就有20多场次,侦查案卷达十卷之多。
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梅州市经侦支队又传捷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司财产共计173多万的犯罪嫌疑人江×泉的违法行为被查得一清二楚,日前,江×泉已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04年8月11日,五华县××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其公司财务人员江×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约200多万元,请求支队立案侦查。经侦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派出精干力量进行侦查,经初步调查和取证,江×泉有非法侵占该公司财产的嫌疑。8月16日,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日,对犯罪嫌疑人江×泉实施刑事拘留。
江×泉原是五华××银行的主任,1997年8月被五华县××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聘为财务人员。公司负责人与他是老乡,从小是好朋友且一起长大,对其非常信任,由他负责公司的会计记账、资金收付,并保管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经侦民警依法查阅江×泉主管公司的账目时,发现其仅简单地记录公司某月某日贷多少、借多少的流水账,至于资金从哪来、去哪里却根本没有记录,而就其流水账本上的资金变动显示来看,公司账户上应有268万元的余款,而江×泉掌管的账户上仅有62元余款。另外就江×泉的这种不负责任的简单记账行为,其流水账本的可信程度有多高,民警心中又画了个大问号。
本着求实的态度、负责的精神,经侦民警下定决心要把账目搞个一清二楚。于是,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侦支队抽调得力人员15名,历时一个半月把该公司从1997年8月至2004年3月(江×泉任该公司财务人员期间)的银行进、出账凭证全部调集出来。面对一摞子的银行凭证,民警把它们按进账、出账分成两大筐,经核实江×泉任公司财务人员期间,该公司进账共达2200多万元。面对出账凭证,一笔笔核查出账款项的去路,最后落实是否是属于公司的业务用款,此乃最有说服力的做法,也是最原始的做法。这样操作的话,工作量相当大,要随当时款项的去向去跟踪落实,有些几年前的公司如今早已不复存在,那民警又如何查起?!面对这样的困境,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另辟蹊径,为加速案件的进展,从嫌疑人操作的流水账本下手,一般的来说,作案人通过账目来往以达到侵占公司财产的目的,在其流水账上只能是多记支出,少记收入。进账方面从银行已核查清楚,那只要从流水账上剔除那些有水份的支付,案件就可以水落石出了。面对流水账本的支付记录,公司负责人张某一笔笔地回忆,最终确定对10多笔支付有疑问,于是民警把那10多笔账目支付的去向又一一查核清楚。
经过这种琐碎而繁杂的核查工作,民警最终查清江×泉在任该公司财务人员期间,用支票形式划给人个或单位,先后共侵占公司财产达173多万元。面对详实的证据,江×泉不得不承认了作案事实。经嫌疑人供述,在其任五华县××材料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期间,其先后挪用100多万元用于高息放贷给他人,其余用于赌博和平素各种挥霍。
为了把案件办成铁案,犯罪嫌疑人江×泉的供述后,办案民警立即循线追查非法放贷资金。经来回奔波五华、广州、深圳等地,民警从7位借贷人手中成功追回18万多元,于11月9日发还给事主张某。
案件顺利告破,事主对经侦民警感谢不已,他感慨地说:“如果不是民警立案侦查,我根本无法查起江×泉到底侵占多少资金,我这么信任他,他却背着我干这样的事,我真是太大意,太糊涂了。” (梅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