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记者常接到一些外来工投诉称,他们常常遇到老板要求交押金或身份证被扣的事,让他们很是困惑。来自湖北省汉川县的尹菊更在来信中伤心地诉说了她的身份证被老板扣押,辞工时又被老板和老板娘殴打的不幸遭遇。
今年3月,尹菊来到广东打工,在普宁市伟春培训班学习了10天电平车技术后,经培训班老板介绍来到普宁佳丽服装厂上班。当时,她和老板口头商定做到年底。几天后,老板要新来的员工每人交押金100元,没有钱的就押身份证。尹菊由于没有钱,就把身份证押给了老板。一个半月后,由于家里小孩生病无人照顾,她只好向老板辞工。老板不信,说她骗人。她再三向老板解释,不是跳槽,是真的要回家。老板说他要考虑5天后再答复。第二天早上,尹菊的丈夫打来电话,向老板说明妻子离厂的原因,他才勉强答应给回她身份证。当尹菊收拾好行李向老板要身份证时,却找不到老板。直到中午12时,老板才回来。当尹菊向他要身份证时,他却假装糊涂地说:“你还没拿到身份证?”接着便不理不睬地下楼去了。尹追到楼下,问他究竟哪一天给回身份证,他说身份证已拿去保安队办暂住证了,过5天才能给(尹菊进厂后,老板没有要她交过照片,不知如何办暂住证)。过了两天,尹又向老板要身份证,他还是说再等5天。无奈尹只好动身回家,临走时,她留了一张纸条给老板:“老板你好!谢谢你!我在这里不仅学会了电平车,而且还知道了身份证的重要性……我的身份证押给你是出于对你的信任,……我不想为了一张身份证把事情闹大,请老板尽快还我身份证。谢谢!”离开工厂后,尹菊冒着大雨来到普宁车站,再一次打通了老板的电话,想问明还她身份证的准确时间,好让她的老乡帮她拿回来。老板说:“你现在过来拿吧。”尹冒雨来到厂里,刚上到3楼房间,老板娘就不由分说地冲上来给了她几拳,老板也接着打了她两记耳光,说她写字条侮辱了他,逼她到2楼车间当着全体车工的面向他赔礼道歉,并叫她照抄他们事先写好的检讨书。尹菊挨了打,也写了检讨书,身份证却还是没有拿到。
尹菊的来信引起本报记者的关注,8月18日,记者在广州采访了她,她忿忿不平地说,黄老板必须尽快把身份证还给她,并给她一个说法。8月25日,记者专程赴普宁市,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采访了佳丽服装厂的黄老板。黄老板对记者说:“我没有扣押她的身份证,只是按照有关规定拿去保安队办暂住证。因为她刚来时说好要在我这里做到年底,我是花了时间和人力培训她们的,我不想让她们学会了技术就跳槽。”记者问道:“那为什么一个半月后暂住证还没办成?”黄老板吱吱唔唔地说:“那是保安队没办好。”记者又问:“你为什么不还给她身份证还要打她呢?”黄老板矢口否认说:“我没打她。她写纸条侮辱我,我老婆很生气就推了她几下,当时我不在场。”记者追问道:“你不在场,那她怎么给你道歉呢,并且是当着全体车工的面?”黄老板振振有词地说:“她知错了当然就要向我道歉啊!”记者问他:“你和每一个员工都签了用工合同吗?”黄老板回答说:“没有,我们都是口头协议,小厂嘛,都是这样的。”
同来的普宁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许所长对黄老板说:“你赶快把尹菊的身份证交出来,以后不准再出现扣押员工身份证的事情。”随后,他委托记者将身份证转交给尹菊。
随后,记者等人随黄老板到他位于池尾镇金叶园11栋的佳丽服装厂采访。记者注意到,车间里的十几个工人中,有几个还是十五六岁的未成年工。支开黄老板后,我们就和几个外来工攀谈起来。来自湖北省的16岁的小刘告诉记者:“我们第一天来上班时,老板就要我们交100元押金,或押身份证。我没有身份证就只好交了押金。”来自四川的17岁的小胡说:“进厂时,我按厂里的规定将身份证押给了老板,一个月后,我领到工资后就交了100元押金将身份证换了回来。老板是怕我们学会技术就走,才要我们交押金的。”记者问他们有没有和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他们都说没有听说过要签合同这回事。
在车间现场,许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不管出于何种理由,企业老板扣押员工的身份证都是错误的。他提醒外来工注意,如果企业发生扣押员工身份证的事件,员工可立即向当地警方报警,如发生收取员工押金的事件则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小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杨英杰 欧汉华 李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