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警力要下沉。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贴近实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实战单位。原则上,新增的公安编制要充实到基层一线单位,基层所队实有警力要占所在公安机关或部门、警种总警力的85%以上。
二是保障要有力。要在领导精力、人财物的投入上,切实向基层基础倾斜。建立落实基层所队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和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所队无办公用房、无通讯工具、无交通工具的困难问题。
三是班子要加强。要抓好基层所队的领导班子建设,特别是选好配强一把手。今后,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必须有基层所队长的工作经历,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四是素质要提高。要把教育培训作为基层所队的经常性的工作和提高基层所队战斗力的根本措施来抓。各地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对所属的基层所队民警每年统筹组织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训练。
五是管理要规范。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所队的规范化建设。要在统一派出所外观标识、统一派出所建筑外观形象、统一警用车辆外观制式的同时,大力加强基层所队的内务管理和基层民警的作风养成,使基层所队民警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