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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边疆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新疆社会和谐发展 |
2006-11-06 09: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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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公安机关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在新疆这样一个周边环境十分复杂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和谐新疆的基本保证。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各项重大决策,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方针,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当前,新疆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维护稳定工作更加扎实有效,正处在发展和稳定最好的时期。
新疆稳定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挑战。面对维护稳定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新疆公安机关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促进新疆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进一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一、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置于首位。我们要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放在各项公安工作的首位,继续坚持“主动进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恐怖破坏活动。
二、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要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新疆稳定的生命线,最大限度地团结依靠各族人民群众,赢得他们对稳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违法犯罪分子,筑成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铜墙铁壁。要在新的层面上进一步认识和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原则,旗帜鲜明地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宗教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非法宗教活动,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坚决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进行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以来,我们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方式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的原则,不断加大了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1至9月,全疆共立各类命案539起,破案490起,破案率达到了90.91%,破案率增长了近两个百分点。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坚持因地制宜、积极主动地组织严打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命案必破”、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四、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我们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人民内部矛盾的发生,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置群众反映的问题,把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置转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掌握可能引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当好党委、政府的“信息员”、“治安员”,千方百计地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突机制,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能够迅速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五、大力铸造忠诚警魂,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在新疆,公安队伍建设的关键是用忠诚铸警魂,通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民警的素质和能力。要将素质育警作为“三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让各级干部和广大民警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斗争中经受考验、得到锻炼。要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同时,以强化基层党支部建设为着力点,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从提高公安队伍“四个能力”和“两个水平”的要求出发,进一步加大素质育警力度,努力练好“人人懂法律、个个会破案”的基本功,不断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要切实加强反分裂、反恐怖力量建设,不断完善预案体系、装备体系,强化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暴力恐怖事件,能够快速反应,真正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努力建设强有力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为维护边疆地区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柳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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