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您现在的位置:南粤警察网->专题报道->三基工程建设专栏->"三基"论坛 |
|
|
江苏:从苏中地区形势发展谈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策略 |
2006-08-02 16:47:44 |
|
●作为沿江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苏中地区加快了与苏南、上海地区的全面接轨,特别是立体式交通的全面贯通,使苏中地区的区位优势逐步凸现,这必将导致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的大规模流动,从而加剧治安状况的复杂性 ●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庄”,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努力创造农村持续稳定、农业健康发展、农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综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劳动等部门要从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等环节入手,积极探索维护农村稳定的工作机制,抓好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落实
一、苏中地区的发展变化给农村治安带来的新形势
苏中地区承南启北,与上海和苏南只有一江之隔,地理位置居中,经济发展水平也处于中游。近年来,随着江苏省委、省政府启动“沿江大开发”战略后,地处长三角北翼的苏中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与之相伴的是社会治安也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地缘格局的变化给治安带来新变化。近几年来,作为沿江经济带、长三角经济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苏中地区加快了与苏南、上海地区的全面接轨,特别是立体式交通的全面贯通,使苏中地区的区位优势逐步凸现,这必将导致人员、物资、资金和信息的大规模流动,从而加剧治安状况的复杂性。在刑事犯罪方面,苏中地区逐渐成为北罪南移、南罪北移的交汇点,苏南、上海等地出现的新型犯罪手段在数天内就会快速输入苏中地区,而苏北、皖北等地的犯罪分子也会将苏中地区各县(市)作为袭击的首选目标。这给农村的防范工作带来了新课题。
二是产业结构的调整给治安带来新变化。长三角地区作为国际资本、产业转移的首选地,为苏中地区今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南通、扬州、泰州三市将长江两岸资源优势加快向现实的竞争优势转变;长江两岸联动开发的辐射效应和示范作用,将对苏中地区各县(市)加快融入苏南和上海经济圈、实现跨越式发展起到较好的推动作用。随着苏中地区各县(市)乡镇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园区建设,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原先只在县城出现的问题也相应在农村地区出现,因为征地、拆迁补偿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大量产生。同时,目前苏中地区各县(市)利用外资、吸引民资发展的企业多是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将吸引大量的外来人口,但外来人口中有的人梦想“快速致富”,往往实施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给社会治安带来压力。
三是人文结构的调整给治安带来新变化。长期以来,苏中地区产业多以农业为主,因此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75%%以上。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今后一段时期,大量农村人口将外出务工经商,他们离土离乡涌入城市、县城,有的甚至出国从事劳务,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特别是青少年受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不甘忍受劳动强度大、收入水平低的现状,看到别人富裕后心态失衡。为实现快速致富、潇洒享受人生,不惜以身试法,实施盗窃、抢劫犯罪,由此给城市、集镇的社会治安带来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使得农村人员结构发生变化,不少农村家庭剩下老弱妇幼,造成家庭防护能力下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农村防范薄弱、农民防范意识差的弱点,频繁实施盗窃牲畜、盗窃农电设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诈骗等犯罪活动,偷盗、骗取农民的血汗钱,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公安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和举措
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保障。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创建“平安乡镇”、“平安村庄”,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矛盾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教育等综合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影响新农村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努力创造农村持续稳定、农业健康发展、农民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一)推动警力下沉,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是在警力上和后勤保障上予以政策倾斜,把新增警力全部分配到基层所队特别是农村派出所,并为基层一线民警配发手持台、录音笔、数码相机、移动查询终端、计算机等“新五小件”科技装备。二是改革勤务运作机制。按照“主动警务、科学警务、实效警务”的要求,合理调整勤务方式,变办公室为更衣室,让民警从“坐堂等案”转变到主动出击、现场管控。通过合理调整作息制度,变值班为上班,变值班为执勤,因地、因时、因发案规律灵活推行弹性工作制、主副班搭档制、错时工作制,把有限的警力向案件高发时段、防范薄弱时段、便民服务时段倾斜。通过深化改革,实现派出所警务实战化目标,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巡查在街面路面,摆布在案件高发时段、区域和部位,实现对社会治安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和控制。三是深化社区警务战略。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支持下,抓好农村社区警务建设,细化目标,强化考核,责任到人,真正实现警务前移。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加大农村派出所的巡防力度,加强护村队、村级义务巡逻队建设,织严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有效控制农村刑事发案。四是整合辖区的社会资源。进一步健全村级治保组织,组织开展自防自治、联户联防、邻里守望等活动,大力加强农村防范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组织群众筑墙垒院、加固门窗,提高防范能力。
(二)推动管理下沉,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及农村的经济犯罪和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和防范农村“两抢一盗”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加大对盗割通讯电缆、破坏农田设施犯罪的打击力度,并为农民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服务。加强治安管理,全力维护农村治安秩序。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建好管好农村外来人口治安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和租住出租房的外来人口管理。
(三)推动服务下沉,提高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一是以“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利”为标准,把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公安机关的“第一职责”,将各个警种、各个部门的工作重点同本地区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改革力度。二是制定和采取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通过开通果蔬、鲜活物品运输“绿色通道”,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对运载外贸出口交货产品、鲜活水产、农副产品车辆遇交通事故的,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真正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三是努力查找和解决影响农业发展、招商引资和园区建设的突出治安问题,积极依靠党委、政府,妥善处置企业发展进程中因征地、建设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投资者和生产者创造安定祥和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实现以平安留项目、以平安促发展。四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县(市)、镇(街)成立两级外来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在外来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居)委会建立外来人口服务站,配全配齐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履行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职能。
(四)推动普法宣传下沉,搞好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内容,也是维护农村治安稳定的关键。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利用举办法律课堂、剖析典型案件、开通农村小广播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涉及“三农”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综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劳动等部门要加强与农村基层党政组织的联系沟通,认真搞好农村治安状况调查,从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防范等环节入手,积极探索维护农村稳定的工作机制,抓好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落实。(严卫飞)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