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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
2006-06-01 16: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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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新一届党委组建后,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们在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大力推进警力下沉,目前,市局已抽调107名机关民警下派到派出所帮助工作,市区派出所警力全部达到省公安厅规定标准。二是协调资金200多万元,购买30辆警车、60辆摩托车,抽调260人,启动网格化巡逻模式,有效遏制了“两抢一盗”等治安案件高发势头。三是给每个派出所购买一辆警车,解决了派出所出警难的问题。四是经费下移,确保派出所经费保障到位。五是对绩效考评的先进个人提拔重用、记功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局长、政委进行组织调整,将排名最后10名的派出所列为重点整改单位,其中后三名派出所所长予以免职。这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举措产生了一系列拉动效应:命案攻坚战果显著,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率大大提高。
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总体部署,结合平顶山市实际,我们确定了“抓根本、办实事、强机制、创建打防一体化”的基层基础工作新格局的工作思路。所谓“抓根本”,即把人、财、物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倾斜,真正把“三所三队”建设纳入各级公安机关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办实事”,包括协调解决派出所所长、教导员职级待遇问题,派出所经费保障问题,大力加强刑事技术建设和快速反应能力建设,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等。“强机制”,主要是围绕基层基础工作,建立领导责任机制、竞争激励机制、绩效考评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监督制约机制。
目前,平顶山市公安局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已经步入快速发展阶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重“硬”轻“软”、缺乏整体规划,急功近利、标准不高等问题,市局党委下一步打算在“五抓”上狠下功夫。一抓学习,提高认识;二抓纲领,出台政策。一方面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分清轻重缓急,通过保障重点工作,带动一般工作,推动整体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层基础工作的“瓶颈”问题;三抓领导,分工到位。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对基层基础工作亲历亲为,并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和具体的联系点;四抓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公安机关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通过明确责任,使跟踪问责成为基层基础建设中的一种管理常态,通过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民警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尽职尽责;五抓典型,创造亮点。坚持典型引路,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发现、培养、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段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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