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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
2006-02-27 16:3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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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已经被新的形势、新的任务赋予了新的内涵。当前,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也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套用,必须立足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培育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坚持以典型示范、以典型引路、以典型推动,积极推动基层基础建设的全面、深入开展。
首先,要善于发现典型。典型存在于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典型存在于基层公安机关的首创中。典型既包括不同层级的典型,也包括不同方面的典型。就不同层级来说,一个省份可能就是全国的典型,一个市地可能就是全省的典型,一个县市区可能就是全市地的典型,一个所队可能就是全县市区的典型。就不同方面来说,每一个部门、警种也都会有本系统的典型,每个典型也都会有相同或不同方面的先进经验。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都要密切关注、全面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基层基础建设的情况,善于以敏锐的眼光、独特的视角,从纷繁的情况中发现令人振奋的亮点,从共性的东西中发现独具特色的个性,及时发现和掌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
其次,要善于培育典型。发现典型并不难,难的是如何培育典型。培育典型不仅事关典型自身的发展前景,而且事关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的发展方向。培育典型,要重在联系指导,重在帮助提高。—旦发现典型,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系指导制度,积极帮助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定目标、明方向,使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提高,切实上台阶、上水平。培育典型,不能看一时一事,要看长远、看全局,防止典型昙花一现,防止典型因个别问题轰然坍塌。同时,培育典型的过程也是一个对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深化认识、理清思路的过程。通过培育典型,会促使我们积极主动地思考一些问题,就基层基础建设究竟抓什么、怎么抓研究出一些具体办法,这对进一步深化我们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不无裨益。
第三,要善于总结典型。典型之所以成为典型,是因为其有着与众相同,却又有与众不同的特色,能够为大众所效仿。特色是什么、大众效仿什么,都需要我们认真地进行总结,拿出典型经验。总结典型,不能是泛泛的材料堆砌,也不能是教条式的肤浅理解,而是要在生动鲜活的实践中挖掘其闪光点,挖掘其深层次的内涵,并把这些闪光点和深层次内涵进行系统地研究梳理,真正把实践上升为理论,把典型特色上升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经验。总结典型,必须要紧紧把握住部党委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部署精神和要求,紧紧把握住基层基础建设的规律、特点,紧紧把握住当前基层基础建设的实际,确保基层基础建设正确的发展方向。
第四,要善于推广典型。典型就是旗帜,典型就是标杆,典型的意义在于引导。因此,无论是发现典型,还是培育典型、总结典型,最终都是为了推广典型。推广典型的方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召开现场会学习推广,也可以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内部刊物宣传推广。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方面的先进典型,可以用不同的形式予以推广。一旦典型的旗帜树起来、标杆立起来,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就要集中精力抓好典型经验的学习推广。要以先进典型为标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明确标准、要求,并狠抓落实,确保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学有先进,赶有榜样,超有标线,努力在全国公安机关营造出一种基层基础建设学、赶、超的热烈氛围。
在善于抓先进典型的同时,也要注意抓落后典型。抓先进典型是为了激励和引导,抓落后典型是为了督促和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把及时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总结典型、推广典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强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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