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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学法”为突破口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
2006-03-24 16: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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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三基”工程建设的开局之年。围绕公安部党委“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一抓三年,抓出成效”的总体战略部署,我市公安机关把“大学法”活动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来抓,以全面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质,促进公安执法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多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一直在抓基层基础工作,但效果不尽人意,“基础年年打,年年打不牢”。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找准问题的症结。去年公安机关“大接访”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抓基层、打基础,民警的执法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是基础中的基础。反思“大接访”,群众反映突出的是执法问题,最不满意的也是执法问题,最希望公安机关通过解决执法问题进一步树立良好形象。据分析统计,“大接访”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有95.2%%是由于公安机关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造成的。执法素质低是问题的重要根源:一是执法观念有差距。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本来是清楚明白的,但少数民警对群众感情不深,该办的事情不办,该及时办的事情拖拖拉拉,“病人急,大夫不急”。二是执法素质有差距。一些民警法治观念不强,缺乏执法办案所需的基本法律知识,有的连起码的执法资格都不具备,执法不学法,执法不懂法,执法乱用法。三是执法监督有漏洞。现有的执法制度易使民警的兴奋点和注意力放在破案和抓人上,而不是依法惩处上,容易忽视法律程序和保障人权,一些执法环节还有漏洞或者比较粗糙。对民警的执法活动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少数民警的权力失衡、行为失范,队伍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散。公安机关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公安民警的基本行为是执法行为,民警的德才表现、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和在群众中的形象,归根到底要靠执法效果来衡量,党和人民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也要靠执法效果来检验。执法问题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是公安队伍整体素质的“弱点”,也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难点”。执法问题解决不了,队伍整体素质提不高,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也不可能会有突破性进展。长此以往,公安机关就会失去党委、政府的信任,得不到人民群众的帮助、支持和拥护,公安工作就难以适应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
邓小平同志说:“历史上成功的经验是宝贵财富,错误的经验也是宝贵财富。”吸取“大接访”的经验教训,我局决定紧紧牵住提高执法素质这个基层基础建设的“牛鼻子”,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全警“大学法”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打牢对群众的感情基础。通过正反典型宣传、换位思考、换岗实践等多种形式,加强宗旨教育,解决好“从警为了谁”和“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性问题。让民警深入到群众中去,学会做群众工作,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心声,关注群众诉求,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使民警心系百姓,打牢对人民群众的感情基础。二是突出抓好“三个一线”,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素质。用一年时间,分层次、分系统、分期分批将所、队、科以上领导和所有50岁以下民警全部集中脱产轮训一遍,保证民警集中脱产学习不少于15天,参学率达到100%%,合格率达到90%%(执法办案民警达到95%%)。以“三所三队”为重点,突出抓好一线指挥部、一线战斗堡垒和一线业务骨干的建设和培养,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提高一线执勤办案民警在现场处置中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为一线实战单位培养一批知法懂法的业务骨干,培养一批攻坚克难的办案能手,培养一批熟练运用法律知识的专家。三是抓好岗位学法,深入推进“大练兵”。把岗位学法作为深化“大练兵”的重要内容,组织民警加强对基本法律法规的学习,让民警把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深学透,做到“四能”:能背诵常用法律条款,杜绝执法不知法;能正确适用法律条文,杜绝执法中的随意性;能按照要求制作法律文书和整理卷宗,杜绝执法中不规范行为;能熟练运用法言法语,杜绝执法中的“违法语言”。加强公安执法中计算机网络的运用,让民警熟练掌握公安信息资料录入、查询等基本技能,为基层基础工作插上信息的翅膀;加强民警现场处置中法律法规和警务技战术综合运用的学习,从最基本的接警、受理、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伤情鉴定、证据保管、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环节加以规范,加强民警在群众纠纷调处、刑事治安案件的现场处置、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实战中的基本战术以及现场勘验、检查、搜查、围捕、追踪等查缉战术运用的学习培训,打牢执法工作的基础。四是完善四项执法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完善规范的执法工作机制,从执法的基础环节和基本要求抓起,建立健全程序性、实体性规定,规范每一个执法环节和执法行为,解决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严密的考核考评机制,提高考评功效,变年度突击考核为经常性考核考评,变以数量为主的业绩考核为数量质量并重、以质量为主的考核考评,变分散的不规范考核为集中规范的考核考评。完善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各部门和每个民警执法权限、执法操作规程和执法责任,建立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新闻媒体征询意见制度,推行“阳光警务”,防止执法随意性。完善严格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划定“高压线”,碰“高压线”的,“当官的脱帽下课,当兵的脱衣走人”。
开展全警“大学法”活动是今年我局基层基础建设的突破口和关键。要通过深入开展执法为民教育,解决民警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使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愿为;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培训,苦练执法基本功,提高民警的整体执法素质,使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能为;通过强化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使侵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不敢为,从根本上和源头上解决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打牢执法基础,提高执法成效,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实现公安工作的整体突破。 ( 朱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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