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靠基层,正规化建设的重点在基层,坚持执法为民、密切警民关系主要体现在基层,大量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也主要发生在基层,因此,全面推进公安工作的重点必须放在基层。部党委决定,明年,要以派出所、看守所、车管所和刑警队、交警队、巡警队“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为载体,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的战斗力,提高基层民警的综合素质。要把明年作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年”。一是进一步推动警力下沉。要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强化实战”的要求,推动警力向基层特别是向派出所下沉。要研究建立引导和鼓励民警到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使民警真正沉得下、留得住,真正让民警走向街面,进入社区,融入群众。今后,新增的公安专项编制,原则上要全部充实基层一线。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所队班子建设。要通过制度创新、政策引导、组织手段等措施,把那些政治上强、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基层所队的领导岗位上来,切实配齐配强“三所三队”领导班子。今后,凡提任县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必须要有基层所队长的工作经历,这要作为一项制度确立起来并长期坚持下去。三是进一步强化基层所队内务管理。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内务条令》、《训练条例》和“五条禁令”的贯彻落实。要从纪律作风、警容举止等方面,加强作风养成教育,切实解决基层一线单位内务管理“脏乱差”和纪律作风“稀拉松”的问题,真正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四是苦练基本功。基层一线民警必须掌握应知应会的一些法律知识和基本的工作本领,必须提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体能和基本技能。除了加强各种培训外,要把重点放在岗位自学上,并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努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把大练兵活动扎扎实实地推向深入。五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经费保障机制。要抓紧研究制定“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改善基层所队的工作条件,建立与基层工作性质、特点相适应的民警福利待遇制度。六是心系基层,加强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三所三队”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同志的精力、注意力要更多地放在“三所三队”,各级公安机关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向“三所三队”倾斜。从县级公安机关一直到公安部,都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所队制度,每一名领导同志都要重点联系几个条件差、问题多的基层所队。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奖励;对扎根基层、群众反映好、工作出色的基层所队长和民警,要大胆提拔任用。七是注意研究基层所队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要切实搞好协调配合,努力避免基层所队工作“单打一”和互相推诿,以致出现工作上的“空档”,充分发挥整体优势。
——摘自白景富常务副部长2005年10月26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把2006年作为“基层基础建设年”,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是继“大讨论”、“大练兵”、“大接访”之后,部党委在科学判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方面下了不少功夫,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必须看到,受多方面因素制约,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扭转。当前,一些地方对基层基础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公安机关警力、经费、装备紧张,基础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信息不灵的问题比较突出,不愿做、不会做、不善做基础工作的现象普遍存在,基层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差距较大。同时,还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社会结构、人们的思想观念正在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涵已经大大拓宽,而我们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上,还是在手段上、机制上,都还存在着许多的不适应。上述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制约着基层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直接影响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再这样发展下去,不仅不能很好地完成当前日益繁重艰巨的公安保卫任务,而且势必会严重影响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和进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能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的工作。”罗干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反复强调:“凡是治安秩序好、矛盾纠纷少的地方,都是基层基础工作扎实的地方;凡是治安问题突出、矛盾纠纷多的地方,往往就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天天和老百姓打交道,他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多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公安机关的成绩大多出在基层,问题也大多发生在基层;群众反映好的是基层,批评最多的也往往是基层;我们的各项工作措施都要靠基层去落实,存在的问题也都要靠基层去解决。可以说,基层基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如何,基层民警的基本素质和执法水平如何,不仅关系到各项公安工作能否贯彻落实到位,而且关系到整个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不仅关系到公安队伍“四个能力”、“两个水平”的提高,而且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不仅关系到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基于以上考虑,部党委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坚持不懈,一抓三年。部党委这一重大决策,完全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也完全符合中央《决定》和“二十公”精神。这一重大决策,得到了罗干同志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的一致拥护和支持。
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永康同志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已经作出了深刻的阐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落实。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工作要上去、人民要满意”的总要求,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锲而不舍、扎扎实实地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基层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保障标准化,全面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好服务群众的第一个平台,为公安事业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根基。
具体来说,在基层建设方面,要以“三所三队”等基层所队为重点,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基层一线倾斜,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通过努力,要使基层一线警力不足的状况明显缓解,实有警力占所在公安机关总警力的比例达到80%以上;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明显改善,无办公用房、无交通工具、无通信工具、无电脑等问题基本解决;所容队貌明显改观;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面落实;班子建设明显加强。在基础工作方面,要紧紧抓住人口管理、信息化应用和创新警务机制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带动各项基础工作。要以人口管理为重点,着力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管理控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严、控得住,实现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防范;以建立情报信息平台为载体,把获取情报信息作为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利用情报信息作为打击、防范、控制违法犯罪的有效手段,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以创新警务机制为动力,深化基层勤务制度改革,创新警务工作模式,着力提高警务效能,实现对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的有效控制。在苦练基本功方面,每一名民警都要以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为重点,立足本职,勤学苦练,具备胜任岗位、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基本水平。基层民警要真正做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执法公正、一心为民思想得到认真落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不愿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各级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迅速掀起一个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热潮。
第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建设,将其作为牵动整个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事来抓。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抓紧摸清基层建设的现状、基础工作的底数和基本功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和基层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需要指出的是,当前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许多困难单凭公安机关自身是难以解决的,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第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抓基层、打基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公安部机关到基层所队,涉及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苦练基本功,上至公安部党委成员,下至基层每一名民警,都要苦学苦练,提高执法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以及每一名民警都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上下同心,整体联动,共同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关键在县、市公安机关。县、市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又直接管辖和领导基层所队,对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最熟悉,对存在的问题最了解。县、市公安机关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氛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有更大作为,收到更大的成效。省、地两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科学决策,强化督促检查,全力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各项工作。同时,要做好党委、政府的工作,努力争取支持和帮助,千方百计地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各部门、各警种要紧密结合本部门、本警种的性质、特点和所担负的职责、任务,重点抓好本部门、本警种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时,要抓好本部门、本警种的基础工作和练兵活动。
第三,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事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要抓的工作和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必须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有机结合起来。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认真梳理本地区、本部门、本警种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要把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班子、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抓住“三所三队”特别是派出所这个基层建设的重点,紧紧抓住人口管理、信息化应用和创新警务机制这三个基础工作的关键,着力加强薄弱环节,力争在一些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公安机关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各部门、各警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状况千差万别,基层基础建设决不能搞“一刀切”、“齐步走”。各级公安机关既要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发现具有本地特点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把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体现到基层基础建设的各个方面,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坚决防止出现盲目攀比、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等现象。
——摘自白景富常务副部长2005年12月19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