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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抢抓机遇迎难而上 开创“三基”建设新局面
2008-04-02 15:19:55

    “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河源市公安机关按照省厅的总体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清形势,克服困难,抢抓机遇,扎实开展“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特别是2007年在省厅党委强力推动下,“三基”工程建设上升为省委省政府行为列入党的固本强基工程以来,河源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1号文和省厅“38条”,按照“一抓六促”要求,狠抓“四个一”落实,“三基”工程建设迅速上升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行为,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抓、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三基”工程建设攻坚克难、提速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思想保障,也为完成2007年各项目标任务和实现全面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两年来,在全国、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会议精神的鼓舞下,河源市各级公安机关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抢抓机遇,加强协调,迎难而上,超常推进,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用活政策,破解了一个又一个难题,基本实现了省厅提出的“三个全面达标、三个成效明显”目标。目前,新“四个一”要求全面落实;五县一区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全部按省定3.3万元标准列入2008年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是2006年人均1.01万元的三倍),其中,一区四县已经人代会通过,4月上旬可全面完成;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9+3”方案得到落实,全市派出所和内设机构及看守所、拘留所全部升格为副科级建制,领导职数有增无减;省厅扶持的8个派出所危房改造已有4个接近完成主体工程,八月底前可全面竣工使用;警力下沉全面达标,基层一线警力、派出所实有警力分别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88.8%和41.7%;全市106个派出所统一建筑外观形象工作全面完成;全市规划的137个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提前1年2个月完成,147名社区(驻村)民警工作到位;单警装备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兑现;对口帮扶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深圳市局扶持首期价值402.9万元的警用装备和380万元的建设经费已全部到位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建设进展顺利,“三台合一”工作已基本完成,建成启用了全省最大的覆盖全市主要交通干线、市区及城镇的无线集群指挥调度网工程——全市350兆无线指挥网工程,实施了以派综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警务通三大系统为主要内容的“网上通”工程,力争在4月份推行网上办公。

   通过抓“三基”工程建设,有效促进了各项维稳工作、专项打击、社会治安管理、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公安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措施的落实,“建为民公安,保南粤平安”的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2007年,1个县级公安机关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2个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达到优秀,3个一级派出所以高分通过省厅验收,市公安局在市直机关“三评议”中首次被评为优秀单位,在地级市公安机关年度综合考评中获二等奖,治安问题成为今年两会的“冷点”。

     党政支持,争取政策抓落实。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全身心投入,把“三基”工程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抓,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请示汇报,通过邀请出席会议、视察调研等多种方式,使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了解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抓“三基”就是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的共识。两年来,河源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市、县公安机关开展调研,作出重要批示;政府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先后出台了落实规范机构设置和公用经费保障等工作的相关政策文件,市财政局还派专人到河源市公安局协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三基”工程建设列为重点工程,亲自研究,亲自参加会议,亲自协调落实。和平县在全省率先将“三基”工程建设上升为党政行为,指定一名县委副书记亲自担任“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狠抓公用经费保障、危房改造及派出所所长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等重点项目的落实;东源县委县政府在人、财、物全方位保障的前提下,支持县公安局争当全市“排头兵”,在机构改革、战训合一、危房改造、经费保障等方面,按照“急事特办,公安优先”的要求倾斜政策、破解难题。县委书记和县长多次到公安机关开展调研,并主持参加“三基”工程建设会议,去年12月7日,县委书记、县长在全县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大会上,当场决定将县国资委的一幢占地4000多平方米、价值上千万元的大楼无偿划拨给县局交警大队作为办公用房,给全县23个派出所各购置1辆警用摩托车。截止2007年底,全市各级财政在较为困难的情况下,直接投入公安“三基”建设经费累计近达一亿多元。

     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落实。面对“三基”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新困难,河源市公安机关紧紧抓住经费保障、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所队危房改造、“一个平台,三个系统”建设、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等重点、难点工作不放松,创新思路,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均取得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例如,在落实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达标工作过程中,按达标、列入财政预算和通过人大决议三个阶段进行实时跟踪,对进度缓慢的单位,及时报告市局主要领导直接通报该单位一把手。在落实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工作中,市局直接与市编委协调,联合下文,一揽子解决了全市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的级别全部统一调整为副科级等问题。在落实危房改造工作中,建立了局领导挂点督办和“三基”办跟踪通报制度。

    培育亮点,典型示范抓落实。河源市公安局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发现和培育亮点,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简报、会议等载体,大力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和推广,先后6次召开全市“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现场会,从推动公用经费达标、社区警务建设、派综系统推广应用、战训合一、电脑“四会”等多方面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典型和榜样。两年来,先后树立了市局看守所、和平县公安局、东源县公安局、蓝口派出所、仙塘派出所、龙川县公安局佗城派出所塔西村警务室民警黄瑞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较好地推动了“三基”工程建设向纵深发展。

    明确责任,强化奖惩抓落实。市、县公安机关细化了“三基”工程建设目标责任,明确了完成时限,采取挂点督导、量化考核、专项督察、定期通报、以奖代补等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如,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危房所队改造等项工作中实行以奖代补制度,对如期完成的警务室,给予3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前完成危房改造的派出所给予3万元、4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三基”考核优秀单位予以重奖,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驻村)民警给予记功嘉奖。   (李燕南 余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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