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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2007-08-20 11:07: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三电”办的工作部署,有力推进我省“三电”专项斗争顺利开展,7月18日上午,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省公安厅举行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由省“三电”办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治安局何桂复局长主持,省“三电”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综治办陈少波主任,省公安厅张永强副厅长,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赵忠平副局长,省国有资产委员会吴广明副巡视员,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办李璧君副主任,广州军区司令部通信部孙伟副部长以及省“三电”办成员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单位企业,省公安厅治安局、刑侦局、国保局、技侦处、装财处、宣传处等部门领导共37人出席了会议。何桂复局长通报了全国和我省近期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的情况,并对省“三电”专项斗争办公室工作提出了要求。会议提交了《广东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范》(讨论稿)、《广东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安排》(讨论稿)和《广东省举报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有功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讨论稿,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

    省综治办主任陈少波同志对前期我省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作了指示:一是要加大宣传工作的投入,可以申请专用经费,针对不同的宣传群体,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滚动式宣传报道。二是经贸、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收旧行业的管理。三是“三电”企业要加强保卫机构建设,加强和充实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量。四是各单位、各部门、各企业之间要充分利用联席会议这一平台,加强沟通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把工作落到实处。

    最后,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同志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职责,特别是“三电”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专项斗争的效果。二是宣传和打击工作要互相促进,用典型案例扩大宣传范围和效果,形成工作规范。三是有关部门要研究、分析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性质,争取检察院、法院的支持,出台相关法律指引。四是“三电”企业的保卫部门要落实职责,积极发挥工作效能。五是要加强情况信息通报,建立和完善情况报告机制,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斗争向综深开展。

    这次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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