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肇庆市公安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的意见》,要求本局各单位以“四个结合”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自觉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公安工作中。
《活动意见》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要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作为警队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贯穿于公安机关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要通过组织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学习领会旗帜鲜明地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警队中确立起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为促进警营内部的进一步和谐、公安形象的进一步好转、良好社会风尚的进一步形成做出积极的贡献。
今年,全局的目标是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排头兵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大接访”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化“大练兵”结合起来。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民警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 的新时代人民警察精神,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在以“四个结合”为中心的践行活动中,局党委还要求各单位要致力于提高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际效果,把“八荣八耻”的教育内容列入单位、党支部、团支部的政治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和民警教育训练中的警察职业道德教育重要内容,并切实抓紧抓好。要求广大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通过学习,谈体会、谈认识,使广大民警对“八荣八耻”入耳、入脑、入心。对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查找各自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取向方面存在的偏差,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当好践行“八荣八耻”的表率,能够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耻之行。
近期,市局还将通过开展“八荣八耻”教育的演讲比赛、征文活动、读书活动,组织青年团员民警开展主题活动等,丰富教育活动的形式,增强效果。同时要加强对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开展教育活动的指导,掌握教育活动的情况,促进教育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许颖珊)